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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翼晨应了一声,面上却浮现不以为意的神色,不想接受这个承诺。
他照顾强叔,起初是出于一片善心,后来发现这个老人脾气很对自己口味,将他引以为友。
两人可以算是忘年之交,虽说平日里以称呼他为叔,实际上两人关系更像是同辈论教。
这个时候照顾老人更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从来就没有奢求什么回报。
如果真的接受了原鲲鹏的承诺,只会让他与原振强的这份交情变质,充满功利与铜臭。
两人本来就是不同世界的人,一个阳春白雪,一个下里巴人,唯一的交集就是原振强,当关于他的话题聊完之后,不约而同都沉默起来。
原鲲鹏挥挥手道:“记得把我刚才打给你的那个号码保存好,现在你可以忙你自己的事去了。不用留在这里,我爸本来就不是世俗的人,不会在意这些礼节,走吧。”
原鲲鹏长年在人前发号施令,言语前自有一股摄人的气魄,让人不得不听从,郑翼晨一个普通青年,怎么可能违抗的了?应声从偏门出去。
临出门前,他回头一望,原鲲鹏整个人被烟围裹,看不清面目,只有零星的烟火透着烟气散发出来,随着他的吞吐忽明忽暗。
等他赶到诊所,为久候多时的病人治疗完毕,回到居住的小区时,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
楼道的灯似乎坏了,黑洞洞的看不清路。
郑翼晨借着手机屏幕的微光照明,摸索着走到五楼。
突然见到家门口角落处有两点幽绿色的亮光,仿佛鬼火一般。
他吓了一跳,将手机对准角落,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只肚大肠肥的大黄猫蹲在那里,嘴上叼着一个信封。
赫然竟是强叔家中那只名叫罗宾的猫!
罗宾一跃而起,扑入郑翼晨的怀中。
郑翼晨一把抱住,抚摸着它凌乱的毛发,不免为这只肚大肠肥的懒猫居然出现在这里感到惊异。
郑翼晨一手抱猫,一手开锁进门,找来一个枕头供罗宾休息。
他伸手一拽,试图从罗宾的口中拿出那封被它紧紧咬住的信,却遭到它的强烈反抗,险些被它挠伤。
既然强取豪夺不行,郑翼晨只有采用怀柔政策,从冰箱找到一瓶牛奶倒在碗中,递到罗宾面前。
饥寒交迫的罗宾终于放下身为一只猫的傲娇个性,松开牙齿,将信放在一边,埋头喝起牛奶,发出“滋滋”的声响。
郑翼晨可没功夫理会罗宾的吃相,全部精神都集中在这封信上。
本来以为强叔只是一个普通的老人,谁知道居然有个来头不小的儿子。
虎父无犬子,如果儿子本身就是老虎,作为父亲的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这只猫以及这封信的出现,让郑翼晨对强叔的来历更加好奇。
他心里有许多疑问,也只能寄望这封书信能解答他的疑惑。
信封中装着一张写了几行字的白纸和一块玉简。
虽然粗略一看已经知道这块玉简价值不菲,在郑翼晨看来,却没有那张纸有吸引力。
信中笔迹潦草,却有一股飞扬跳脱的灵动,从临近弥留的老人手下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委实难以置信。
这封信只有短短几句话:我要死了,这个世界上我的朋友不多,十个指头都数得过来,他们也一个个先我而死,我苟活了这么些年,也是时候下去地狱和他们做伴了。
以你的资质,十年之内就能医术有成,但是太慢了,就让我老人家助你短时间内攀上医者之巅。
和你做朋友的这段日子很开心,也花了你不少烟钱,为了表示嘉奖,留了点东西在这个地方,至于这件东西能否发挥功效,就看你的... -->>
郑翼晨应了一声,面上却浮现不以为意的神色,不想接受这个承诺。
他照顾强叔,起初是出于一片善心,后来发现这个老人脾气很对自己口味,将他引以为友。
两人可以算是忘年之交,虽说平日里以称呼他为叔,实际上两人关系更像是同辈论教。
这个时候照顾老人更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从来就没有奢求什么回报。
如果真的接受了原鲲鹏的承诺,只会让他与原振强的这份交情变质,充满功利与铜臭。
两人本来就是不同世界的人,一个阳春白雪,一个下里巴人,唯一的交集就是原振强,当关于他的话题聊完之后,不约而同都沉默起来。
原鲲鹏挥挥手道:“记得把我刚才打给你的那个号码保存好,现在你可以忙你自己的事去了。不用留在这里,我爸本来就不是世俗的人,不会在意这些礼节,走吧。”
原鲲鹏长年在人前发号施令,言语前自有一股摄人的气魄,让人不得不听从,郑翼晨一个普通青年,怎么可能违抗的了?应声从偏门出去。
临出门前,他回头一望,原鲲鹏整个人被烟围裹,看不清面目,只有零星的烟火透着烟气散发出来,随着他的吞吐忽明忽暗。
等他赶到诊所,为久候多时的病人治疗完毕,回到居住的小区时,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
楼道的灯似乎坏了,黑洞洞的看不清路。
郑翼晨借着手机屏幕的微光照明,摸索着走到五楼。
突然见到家门口角落处有两点幽绿色的亮光,仿佛鬼火一般。
他吓了一跳,将手机对准角落,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只肚大肠肥的大黄猫蹲在那里,嘴上叼着一个信封。
赫然竟是强叔家中那只名叫罗宾的猫!
罗宾一跃而起,扑入郑翼晨的怀中。
郑翼晨一把抱住,抚摸着它凌乱的毛发,不免为这只肚大肠肥的懒猫居然出现在这里感到惊异。
郑翼晨一手抱猫,一手开锁进门,找来一个枕头供罗宾休息。
他伸手一拽,试图从罗宾的口中拿出那封被它紧紧咬住的信,却遭到它的强烈反抗,险些被它挠伤。
既然强取豪夺不行,郑翼晨只有采用怀柔政策,从冰箱找到一瓶牛奶倒在碗中,递到罗宾面前。
饥寒交迫的罗宾终于放下身为一只猫的傲娇个性,松开牙齿,将信放在一边,埋头喝起牛奶,发出“滋滋”的声响。
郑翼晨可没功夫理会罗宾的吃相,全部精神都集中在这封信上。
本来以为强叔只是一个普通的老人,谁知道居然有个来头不小的儿子。
虎父无犬子,如果儿子本身就是老虎,作为父亲的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这只猫以及这封信的出现,让郑翼晨对强叔的来历更加好奇。
他心里有许多疑问,也只能寄望这封书信能解答他的疑惑。
信封中装着一张写了几行字的白纸和一块玉简。
虽然粗略一看已经知道这块玉简价值不菲,在郑翼晨看来,却没有那张纸有吸引力。
信中笔迹潦草,却有一股飞扬跳脱的灵动,从临近弥留的老人手下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委实难以置信。
这封信只有短短几句话:我要死了,这个世界上我的朋友不多,十个指头都数得过来,他们也一个个先我而死,我苟活了这么些年,也是时候下去地狱和他们做伴了。
以你的资质,十年之内就能医术有成,但是太慢了,就让我老人家助你短时间内攀上医者之巅。
和你做朋友的这段日子很开心,也花了你不少烟钱,为了表示嘉奖,留了点东西在这个地方,至于这件东西能否发挥功效,就看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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