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逃脱之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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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不是第一次被追着跑路,我早已习惯了追逐与逃亡的日子,想在废土上生存,多少都得有些套路。
“子弹”的绰号不是别人白给的,那些赞叹我飞驰而过的人,他们大多是追在我后头吃灰的家伙。大部分的人总爱把功劳归结于我的那辆好车上,从不觉得自己的技术是有多烂。我非常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想法,在他们的脑海里,所有顶尖的逃脱高手都必须是一等一的赛车手。
我认识好几个车技比我高超的名人,诸如追日者莱恩、光速卡西、独眼龙李萌,他们都各自拥有过辉煌的经历。追日者莱恩迎着耀眼的太阳用他那火焰战车跃过了300码的悬崖;光速卡西他参加过无数的竞技车赛一生未尝败绩,他是竞技赛中的神;独眼龙李萌从来没有她追不上的劫匪,包括当年的我,这个右眼失明的女人一时间让所有劫掠者全都失了业。这些人全都是废土上成为过传奇的大人物,但值得一提的是,最后他们的结局却都相当可笑——被追杀者击毙。
我从没觉得自己的车技超越过他们,我甚至连200码的悬崖都不敢轻易尝试,也未曾获得过参加废都竞技车赛的资格,而那条独眼母龙更是用她的速度调戏过我。
我不得不说他们的车技的确了得,但在我的眼里,车技只能算是逃生技术里的一类而已,凤毛麟角。
我不去飞那悬崖完全是出于我的精神正常,没资格参加比赛是源自于我漠视一切规则,我也被独眼母龙超车过好几次,但她还是一辈子都逮不到我。
我的狙击水平其实不错,可我并不想让握着方向盘的兔子突然松开双手来跟我纠结那把狙击枪的主人是谁。我的左手背还在淌着血,幸好只是划破了道大口子,没打穿我的手骨,要不然连枪管都可能托不起来了,我迅速从驾驶室爬到了后排胖山姆的身边,脸色苍白的他还捂着自己的碎膝盖一个劲的呻吟,看起来是没法再战斗了,我理解不了不爱穿防弹衣的他为什么总那么激进。要知道,敬佩他是一码事,理解他又是另一码事,反正我不乐意跟他一样,下半辈子瘸着一条腿走路。后车窗的防弹玻璃碎的全是洞,改装店的老板曾建议我悍块刚板在后头,我虽嫌贵没理他,但还是花了大价钱让他装上了一个我自己设计的小玩意,我挪开胖子的腿,反正它已经废了,再哇哇大叫也治愈不了他的伤。几颗子又打穿防弹玻璃的子弹又从我的头顶上擦过,打在了前排兔子的钢盔上,子弹嵌在里面没钻进去,他吓得把头缩了下去,低到已顾不上前面的路了。我没时间管他,敌人要再追上来我迟早是得车毁人亡的。
“我下次一定得去改成电动的按钮。”
我自言自语地从杂物堆里拉出了一根红色的绳子,车尾底下的一个小装置被打开了几百颗三棱铁钉撒在了的路上。我听到了不断的泄气声,身后追着我们的好几辆车都被扎爆了轮胎,东倒西歪地撞在的公路两旁的峭壁上。我随手端起了一把冲锋枪趁乱架在后窗的破洞上朝着后头打。有几辆追车冲破了的阻碍继续死命地紧逼着朝我们射击,可很快我就让他们也成了路障,我的枪法恰恰是我逃脱的技术之一,这没有什么天赋可言,比起那些射不中我脑袋的废柴,我不过是更爱惜子弹罢了,我从不习惯疯狂的胡乱扫射,那样的打法在废土颠簸行驶的车子上根本就是一种赌博的行为。瞄准,点射,爆头这才是一套工整的杀人规范。我的目标很明确,专打他们驾驶座上的小子。
追兵的距离慢慢被拉开了,眼看我们就能冲出两边高地下的公路了,可糟糕的事发生了,它再一次对我证明了队友比强敌更可怕的道理——不知是哪个蠢蛋提前引爆了埋在公路旁的炸药,那些跟着我进入峡谷的皇帝车队大半都被炸了... -->>
这我不是第一次被追着跑路,我早已习惯了追逐与逃亡的日子,想在废土上生存,多少都得有些套路。
“子弹”的绰号不是别人白给的,那些赞叹我飞驰而过的人,他们大多是追在我后头吃灰的家伙。大部分的人总爱把功劳归结于我的那辆好车上,从不觉得自己的技术是有多烂。我非常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想法,在他们的脑海里,所有顶尖的逃脱高手都必须是一等一的赛车手。
我认识好几个车技比我高超的名人,诸如追日者莱恩、光速卡西、独眼龙李萌,他们都各自拥有过辉煌的经历。追日者莱恩迎着耀眼的太阳用他那火焰战车跃过了300码的悬崖;光速卡西他参加过无数的竞技车赛一生未尝败绩,他是竞技赛中的神;独眼龙李萌从来没有她追不上的劫匪,包括当年的我,这个右眼失明的女人一时间让所有劫掠者全都失了业。这些人全都是废土上成为过传奇的大人物,但值得一提的是,最后他们的结局却都相当可笑——被追杀者击毙。
我从没觉得自己的车技超越过他们,我甚至连200码的悬崖都不敢轻易尝试,也未曾获得过参加废都竞技车赛的资格,而那条独眼母龙更是用她的速度调戏过我。
我不得不说他们的车技的确了得,但在我的眼里,车技只能算是逃生技术里的一类而已,凤毛麟角。
我不去飞那悬崖完全是出于我的精神正常,没资格参加比赛是源自于我漠视一切规则,我也被独眼母龙超车过好几次,但她还是一辈子都逮不到我。
我的狙击水平其实不错,可我并不想让握着方向盘的兔子突然松开双手来跟我纠结那把狙击枪的主人是谁。我的左手背还在淌着血,幸好只是划破了道大口子,没打穿我的手骨,要不然连枪管都可能托不起来了,我迅速从驾驶室爬到了后排胖山姆的身边,脸色苍白的他还捂着自己的碎膝盖一个劲的呻吟,看起来是没法再战斗了,我理解不了不爱穿防弹衣的他为什么总那么激进。要知道,敬佩他是一码事,理解他又是另一码事,反正我不乐意跟他一样,下半辈子瘸着一条腿走路。后车窗的防弹玻璃碎的全是洞,改装店的老板曾建议我悍块刚板在后头,我虽嫌贵没理他,但还是花了大价钱让他装上了一个我自己设计的小玩意,我挪开胖子的腿,反正它已经废了,再哇哇大叫也治愈不了他的伤。几颗子又打穿防弹玻璃的子弹又从我的头顶上擦过,打在了前排兔子的钢盔上,子弹嵌在里面没钻进去,他吓得把头缩了下去,低到已顾不上前面的路了。我没时间管他,敌人要再追上来我迟早是得车毁人亡的。
“我下次一定得去改成电动的按钮。”
我自言自语地从杂物堆里拉出了一根红色的绳子,车尾底下的一个小装置被打开了几百颗三棱铁钉撒在了的路上。我听到了不断的泄气声,身后追着我们的好几辆车都被扎爆了轮胎,东倒西歪地撞在的公路两旁的峭壁上。我随手端起了一把冲锋枪趁乱架在后窗的破洞上朝着后头打。有几辆追车冲破了的阻碍继续死命地紧逼着朝我们射击,可很快我就让他们也成了路障,我的枪法恰恰是我逃脱的技术之一,这没有什么天赋可言,比起那些射不中我脑袋的废柴,我不过是更爱惜子弹罢了,我从不习惯疯狂的胡乱扫射,那样的打法在废土颠簸行驶的车子上根本就是一种赌博的行为。瞄准,点射,爆头这才是一套工整的杀人规范。我的目标很明确,专打他们驾驶座上的小子。
追兵的距离慢慢被拉开了,眼看我们就能冲出两边高地下的公路了,可糟糕的事发生了,它再一次对我证明了队友比强敌更可怕的道理——不知是哪个蠢蛋提前引爆了埋在公路旁的炸药,那些跟着我进入峡谷的皇帝车队大半都被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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