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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帝国一统天下四十来年后,已经呈现出逐渐衰落景象,北边平叛之战已打了十多年了,西边的平西王也举旗造反多年,战乱不断,兵匪流寇四处作乱。朝廷为平息叛乱,不得不横征暴敛,不断增加税赋,强征兵役,害得老百姓民不聊生。
许老汉的家就在与平西王的老巢西域首府下马关相邻的桐原县城所辖范围内,这里正是西部平乱的前线,是征税抽丁最厉害的地方。
好在老许家住在村外的山脚下,自己开荒种地,男耕女织,不用交税赋,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到也自在。只是这两年常常发生旱涝灾害,收成渐少,日子也过得越来越贫苦了。
少年天朗如今很少再去大磨盘上听课了,没事总爱往山上跑,去寻找那一群狼。他总觉得自己跟它们有什么故事,想去探求一个究竟。
他凭着自己在听力方面的天赋,总能在丛山密林中发现这群狼的踪迹。他常尾随它们,或是爬上高高的树巅,看它们寻觅、围猎、追捕猎物。
通过对狼群的观察,天朗见识到了狼的凶悍、残忍、智慧和团队精神,以及狼群展现出来那种与生俱来的军事天赋和分工合作的才能。狼群围猎时,很有章法,阵形变化也十分奇妙,很少有猎物能从它们的布阵中逃得出来。
他还发现了狼身上很多优点,比如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出奇的隐忍能力、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等等,这使狼总能获得成功。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辛万苦地生存下来,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这世界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
特别是那只头狼,给天朗的印象十分深刻,它湿润的鼻子喷出白气,体格健硕而又孔武有力。两只琥珀色的眼睛炯炯有神,透出它的敏锐与智慧。两只耳朵直直地立在脑袋上,像是加冕的皇冠一般威武。一身茂密的银灰色的毛皮下,结实的肌肉清晰可见,正是一匹风华正茂的壮年狼。
与狼群相处久了,他还能听辨出群狼发出的各种不同嚎叫声,逐渐地,他竞能完全听懂它们的意思了。他也开始发出狼嚎,向狼群传递信息。因他爬得高看得远,能常常告诉狼群哪里有猎物,或是猎物向那边跑去。
狼群在他的配合下,更是如鱼得水,无往不利,捕获的猎物越来越多。为了感谢天朗的相助,狼群总会在围猎后,常常留下一些战利品,作为对他的回报。
郑大婶发现儿子总能从山上带一些兔子、山鸡的什么回来,十分高兴,又很不解,问他:“狼仔,你空着手进山就能打回猎物来?可比你爹历害多了。”
“娘,你别看我空着手呢,我现在跑得跟狼一样快,上树比猴还灵,抓一两只小动物算得了什么”天朗很是得意地说。
靠着天朗捕回来的山货,一家人的日子到也过得有滋有味,把狼仔也养得越来越壮实。
有一天,天朗跟随着捕猎的狼群翻越了好几座大山,走出很远去,由于天色渐晚,已不能返回家中了,天朗就在树上睡了一晚。
第二天清早,天朗刚睡醒,就发现狼群已经开始一次大规模的围猎活动。
天朗坐在树上看着群狼们不断地缩小包围圈,被围猎的大多数动物都已被狼群捕获,看来此役收获不小啊。
这时,他发现狼群并没有急于分享战斗果实,而是还在竭尽全力地围捕一只动物,那是一只狍子。
他发现这只狍子跟平时那些傻呼呼的狍子大不同,它在林中东一下,西一下,不停地变换着方向,绕着弯的跑,仿佛知道群狼的意图,总能从狼阵中的缺口处溜出来,但它好象又不急于逃跑,像是在有意戏耍群狼一样。
在与狼群周旋了一阵后,那只狍子终于彻底地摆脱了群狼的围捕,向山后窜去。
天朗看见这种情况后,向狼群发出了一声长啸,向狼群提醒猎物逃窜的方向,但众狼好像已经被这只狍子弄晕乎了,在林中东窜西窜不知所措。
这时,天朗突然看见,一只体型硕大的狼,独自向着着狍子跑去的方向追了出去。正是那只灰色的头狼。
他急忙从树上下来,也跟着头狼追去的方向跑去。可他追啊追,追出了好几十里山路还不见头狼的身影,他凭着敏锐的听觉,分辨着头狼的方向,又跟着翻过了... -->>
大兴帝国一统天下四十来年后,已经呈现出逐渐衰落景象,北边平叛之战已打了十多年了,西边的平西王也举旗造反多年,战乱不断,兵匪流寇四处作乱。朝廷为平息叛乱,不得不横征暴敛,不断增加税赋,强征兵役,害得老百姓民不聊生。
许老汉的家就在与平西王的老巢西域首府下马关相邻的桐原县城所辖范围内,这里正是西部平乱的前线,是征税抽丁最厉害的地方。
好在老许家住在村外的山脚下,自己开荒种地,男耕女织,不用交税赋,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到也自在。只是这两年常常发生旱涝灾害,收成渐少,日子也过得越来越贫苦了。
少年天朗如今很少再去大磨盘上听课了,没事总爱往山上跑,去寻找那一群狼。他总觉得自己跟它们有什么故事,想去探求一个究竟。
他凭着自己在听力方面的天赋,总能在丛山密林中发现这群狼的踪迹。他常尾随它们,或是爬上高高的树巅,看它们寻觅、围猎、追捕猎物。
通过对狼群的观察,天朗见识到了狼的凶悍、残忍、智慧和团队精神,以及狼群展现出来那种与生俱来的军事天赋和分工合作的才能。狼群围猎时,很有章法,阵形变化也十分奇妙,很少有猎物能从它们的布阵中逃得出来。
他还发现了狼身上很多优点,比如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出奇的隐忍能力、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等等,这使狼总能获得成功。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辛万苦地生存下来,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这世界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
特别是那只头狼,给天朗的印象十分深刻,它湿润的鼻子喷出白气,体格健硕而又孔武有力。两只琥珀色的眼睛炯炯有神,透出它的敏锐与智慧。两只耳朵直直地立在脑袋上,像是加冕的皇冠一般威武。一身茂密的银灰色的毛皮下,结实的肌肉清晰可见,正是一匹风华正茂的壮年狼。
与狼群相处久了,他还能听辨出群狼发出的各种不同嚎叫声,逐渐地,他竞能完全听懂它们的意思了。他也开始发出狼嚎,向狼群传递信息。因他爬得高看得远,能常常告诉狼群哪里有猎物,或是猎物向那边跑去。
狼群在他的配合下,更是如鱼得水,无往不利,捕获的猎物越来越多。为了感谢天朗的相助,狼群总会在围猎后,常常留下一些战利品,作为对他的回报。
郑大婶发现儿子总能从山上带一些兔子、山鸡的什么回来,十分高兴,又很不解,问他:“狼仔,你空着手进山就能打回猎物来?可比你爹历害多了。”
“娘,你别看我空着手呢,我现在跑得跟狼一样快,上树比猴还灵,抓一两只小动物算得了什么”天朗很是得意地说。
靠着天朗捕回来的山货,一家人的日子到也过得有滋有味,把狼仔也养得越来越壮实。
有一天,天朗跟随着捕猎的狼群翻越了好几座大山,走出很远去,由于天色渐晚,已不能返回家中了,天朗就在树上睡了一晚。
第二天清早,天朗刚睡醒,就发现狼群已经开始一次大规模的围猎活动。
天朗坐在树上看着群狼们不断地缩小包围圈,被围猎的大多数动物都已被狼群捕获,看来此役收获不小啊。
这时,他发现狼群并没有急于分享战斗果实,而是还在竭尽全力地围捕一只动物,那是一只狍子。
他发现这只狍子跟平时那些傻呼呼的狍子大不同,它在林中东一下,西一下,不停地变换着方向,绕着弯的跑,仿佛知道群狼的意图,总能从狼阵中的缺口处溜出来,但它好象又不急于逃跑,像是在有意戏耍群狼一样。
在与狼群周旋了一阵后,那只狍子终于彻底地摆脱了群狼的围捕,向山后窜去。
天朗看见这种情况后,向狼群发出了一声长啸,向狼群提醒猎物逃窜的方向,但众狼好像已经被这只狍子弄晕乎了,在林中东窜西窜不知所措。
这时,天朗突然看见,一只体型硕大的狼,独自向着着狍子跑去的方向追了出去。正是那只灰色的头狼。
他急忙从树上下来,也跟着头狼追去的方向跑去。可他追啊追,追出了好几十里山路还不见头狼的身影,他凭着敏锐的听觉,分辨着头狼的方向,又跟着翻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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