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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疾奔的马背中落下是极其危险的事, 在抓住缰绳的那一瞬间,姜雍容就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脑海清晰冷静,连呼吸和心跳都是冷的, 每一个动作都变放慢,她感觉到了身体的倾斜,然后地下坠, 然后重重地落地。
她抱着头,迅速朝掉落的方向滚了好几滚, 才勉强化解那股下堕之势, 大脑一阵晕眩,更糟糕的是,右腿一阵剧痛。
她死死忍住了已经到嘴边的一声惨叫, 想努力站起来, 可惜剩下的那条左腿无法支撑, 失败了。
马蹄声由远及近,她看了一眼——方才明明已经被塔师抽得远去的阿都竟然折返回来了。
快!
她咬紧了牙,用尽全身力气, 爬向身边的大树。
这是她选中的位置。
草原上的树木不多, 十分醒目, 她必须留下一点印记,这样风长天才会知道她的消息。
“夫子, 这样可不行啊。”
阿都捉住了她的手臂, 将她扯到身前, 姜雍容发出一声闷哼, 阿都低下头, 发现她的右腿以一种奇怪的角度屈着。
“你……”阿都愣了一下, 转瞬勃然大怒, “你这女人有没有脑子?不要命了么?!”
“王子,我是不小心的……”姜雍容额头沁出一粒粒的冷汗,唇上疼得颜色发白,不需要任何伪装,便能让任何男人心生怜惜,“我只是想马儿跑快一点,好把那个塔师扔下,可我……不大会骑马……一不小心,就……这样了……”
阿都的脸色缓和了不少,蹲下身看了看姜雍容的右腿,眉头深深皱了起来,骂了一声:“妈的!”
“不小心?”塔师翻身下马,绕着树干转了一圈,从树皮上剥下一粒小小的翡翠耳环。
他将那耳环托在掌心,送到阿都面前。
“王子,您看上的女人可太不小心了,不单不小心跌下马摔断了腿,还不小心把耳环摔到了树上。”说着,他微微一笑,“这可是要多不小心,才能把耳环扎进树皮里?”
阿都捏住姜雍容的下巴一转,露出了她白皙小巧的耳朵。
这耳朵完美得像女娲用白玉雕出来的一般,只是耳坠上正滴着血。
可以想象,它的主人是有多急迫,竟直接将耳坠直接扯了下来。
阿都死死要盯着姜雍容,一字字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女人,你的心可真够狠的。”
姜雍容从塔师找到那枚耳环起,脸上就涌现出浓浓的绝望,她一言不发,别开脸。
阿都的手紧紧地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她将脸转回来,面对他。
姜雍容的视线对上他的眼睛,讶然地发现,他的眸子异常明亮,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其它的情绪——像是混合和了惊讶、欣赏以及强烈的喜悦。
“不单对我狠心,对自己也这么狠心,哈哈哈哈,姜夫子,世上竟然有你种女人!”
姜雍容:“……”
阿都仰天大笑,笑完,低下头便要吻下来。
姜雍容:“!”
还好,几乎是同时,塔师发出悲恨交集的一声怒吼:“王子!”
阿都的动作停顿到一半,咬了咬牙,极度不悦地回过头:“塔师,这一趟出来,我最后悔就是听父王的话带上了你。”
“王子既然知道此行是大王的吩咐,那么敢问王子还记不记得大王的交代?!”塔师怒道,“大王吩咐过,事情办成之后立即回王庭!眼下北疆人正到处招兵买马,眼看将有一场大战,王子却只顾着玩女人,怎么对得起大王?!”
阿都也怒了:“不就是个女人么?若不是你处处阻挠,本王子早就顺顺当当把她带回去了,事情还不都是你弄出来的?”
“一个宁愿摔断腿也要留下记号的女人,真带回王庭就是一个天大的祸患!”塔师斩钉截铁道,“王子,我以师长的名义命令您,您必须杀了她,立刻!”
阿都缓缓放下姜雍容,慢慢起身,也拔出了刀:“塔师,你这是在逼我。”
大央讲究尊师重道,一日为师,终身为师。
但北狄不一样。
对于北狄人来说,强者为师。若是徒弟能打败师父,师父便只不过是手下败将而已,再也无权发号施令。
塔师明显怔了一下。
他是北狄祭司,地位尊崇,所以北狄王才让他教导王子。
北狄的王位向来是传给最小的儿子,阿都便是北狄王属意的继承人。若放在大央,塔师的身份便相当于帝师。
但依北狄的规矩,弟子有权在任何时候向师父发起挑战,当然,师父也有权在弟子挑战的时候一刀结果弟子。
塔师也缓缓拔出了刀。
两人拔刀的姿势一模一样,举也的手势也一模一样。
师徒俩一旦发起挑战,外人便不能插手,其余的几名随从只是站在周围,以免姜雍容逃跑。
其实这也是多余的。
别说逃跑,姜雍容的右腿就算是挪动一下,便痛彻心扉。
当然随从们还有另一个任务,就是盯着姜雍容,不让她有任何动作,更不能让她留下任何记号。
这当然也是多余的。
因为她要做的已经做完了。
——那只耳环只不过是障眼法,真正的记号在树下,三块小石头堆在一起。
那是天虎山的记号。
只要风长天带着人来,立刻可以发现它指向天女山。
——带走我的人是北狄人。
这就是她要告诉风长天的消息。
姜雍容仰躺在草地上,夏日是北疆极其珍贵的雨季,草儿们喝饱了雨水,长疯了,仿佛能将她淹没。
塔师赢了,会杀了她。
阿都赢了,会带她回王庭。
无论哪一种她都不想要,但无论哪一种她都无所谓。
眼下是最好的情形,不需要她再费力,就能拖住他们的行程。
风长天,你在哪里呢?
在腿伤剧烈的痛楚中,姜雍容发现自己无比想念风长天。
没有悲哀,也不曾想到决别,只是单纯地发现,只要去想一想有关风长天的事,腿好像便没那么疼了。
他一定会赢的。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她选中的那个男人永远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没有任何人可以夺走他的锋芒。
他会一马当先,他会一骑绝尘,他会将所有对手远远地甩在身后,他会纵马驰骋,向着她奔来。
他脸上一定会笑得无比灿烂,他的眸子一定会无比明亮。
他那么期待把胜利交给她,以换取她手中的红缨和她的笑容,可是,她做不到了。
对不起,风长天。
在你那么威风那么想让我看见的时刻,我没办法看到。
一道白绢飞上了天空,在风中轻盈地舒展开来,露出一道锋利的切口,然后才缓缓落下。
就落在姜雍容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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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疾奔的马背中落下是极其危险的事, 在抓住缰绳的那一瞬间,姜雍容就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脑海清晰冷静,连呼吸和心跳都是冷的, 每一个动作都变放慢,她感觉到了身体的倾斜,然后地下坠, 然后重重地落地。
她抱着头,迅速朝掉落的方向滚了好几滚, 才勉强化解那股下堕之势, 大脑一阵晕眩,更糟糕的是,右腿一阵剧痛。
她死死忍住了已经到嘴边的一声惨叫, 想努力站起来, 可惜剩下的那条左腿无法支撑, 失败了。
马蹄声由远及近,她看了一眼——方才明明已经被塔师抽得远去的阿都竟然折返回来了。
快!
她咬紧了牙,用尽全身力气, 爬向身边的大树。
这是她选中的位置。
草原上的树木不多, 十分醒目, 她必须留下一点印记,这样风长天才会知道她的消息。
“夫子, 这样可不行啊。”
阿都捉住了她的手臂, 将她扯到身前, 姜雍容发出一声闷哼, 阿都低下头, 发现她的右腿以一种奇怪的角度屈着。
“你……”阿都愣了一下, 转瞬勃然大怒, “你这女人有没有脑子?不要命了么?!”
“王子,我是不小心的……”姜雍容额头沁出一粒粒的冷汗,唇上疼得颜色发白,不需要任何伪装,便能让任何男人心生怜惜,“我只是想马儿跑快一点,好把那个塔师扔下,可我……不大会骑马……一不小心,就……这样了……”
阿都的脸色缓和了不少,蹲下身看了看姜雍容的右腿,眉头深深皱了起来,骂了一声:“妈的!”
“不小心?”塔师翻身下马,绕着树干转了一圈,从树皮上剥下一粒小小的翡翠耳环。
他将那耳环托在掌心,送到阿都面前。
“王子,您看上的女人可太不小心了,不单不小心跌下马摔断了腿,还不小心把耳环摔到了树上。”说着,他微微一笑,“这可是要多不小心,才能把耳环扎进树皮里?”
阿都捏住姜雍容的下巴一转,露出了她白皙小巧的耳朵。
这耳朵完美得像女娲用白玉雕出来的一般,只是耳坠上正滴着血。
可以想象,它的主人是有多急迫,竟直接将耳坠直接扯了下来。
阿都死死要盯着姜雍容,一字字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女人,你的心可真够狠的。”
姜雍容从塔师找到那枚耳环起,脸上就涌现出浓浓的绝望,她一言不发,别开脸。
阿都的手紧紧地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她将脸转回来,面对他。
姜雍容的视线对上他的眼睛,讶然地发现,他的眸子异常明亮,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其它的情绪——像是混合和了惊讶、欣赏以及强烈的喜悦。
“不单对我狠心,对自己也这么狠心,哈哈哈哈,姜夫子,世上竟然有你种女人!”
姜雍容:“……”
阿都仰天大笑,笑完,低下头便要吻下来。
姜雍容:“!”
还好,几乎是同时,塔师发出悲恨交集的一声怒吼:“王子!”
阿都的动作停顿到一半,咬了咬牙,极度不悦地回过头:“塔师,这一趟出来,我最后悔就是听父王的话带上了你。”
“王子既然知道此行是大王的吩咐,那么敢问王子还记不记得大王的交代?!”塔师怒道,“大王吩咐过,事情办成之后立即回王庭!眼下北疆人正到处招兵买马,眼看将有一场大战,王子却只顾着玩女人,怎么对得起大王?!”
阿都也怒了:“不就是个女人么?若不是你处处阻挠,本王子早就顺顺当当把她带回去了,事情还不都是你弄出来的?”
“一个宁愿摔断腿也要留下记号的女人,真带回王庭就是一个天大的祸患!”塔师斩钉截铁道,“王子,我以师长的名义命令您,您必须杀了她,立刻!”
阿都缓缓放下姜雍容,慢慢起身,也拔出了刀:“塔师,你这是在逼我。”
大央讲究尊师重道,一日为师,终身为师。
但北狄不一样。
对于北狄人来说,强者为师。若是徒弟能打败师父,师父便只不过是手下败将而已,再也无权发号施令。
塔师明显怔了一下。
他是北狄祭司,地位尊崇,所以北狄王才让他教导王子。
北狄的王位向来是传给最小的儿子,阿都便是北狄王属意的继承人。若放在大央,塔师的身份便相当于帝师。
但依北狄的规矩,弟子有权在任何时候向师父发起挑战,当然,师父也有权在弟子挑战的时候一刀结果弟子。
塔师也缓缓拔出了刀。
两人拔刀的姿势一模一样,举也的手势也一模一样。
师徒俩一旦发起挑战,外人便不能插手,其余的几名随从只是站在周围,以免姜雍容逃跑。
其实这也是多余的。
别说逃跑,姜雍容的右腿就算是挪动一下,便痛彻心扉。
当然随从们还有另一个任务,就是盯着姜雍容,不让她有任何动作,更不能让她留下任何记号。
这当然也是多余的。
因为她要做的已经做完了。
——那只耳环只不过是障眼法,真正的记号在树下,三块小石头堆在一起。
那是天虎山的记号。
只要风长天带着人来,立刻可以发现它指向天女山。
——带走我的人是北狄人。
这就是她要告诉风长天的消息。
姜雍容仰躺在草地上,夏日是北疆极其珍贵的雨季,草儿们喝饱了雨水,长疯了,仿佛能将她淹没。
塔师赢了,会杀了她。
阿都赢了,会带她回王庭。
无论哪一种她都不想要,但无论哪一种她都无所谓。
眼下是最好的情形,不需要她再费力,就能拖住他们的行程。
风长天,你在哪里呢?
在腿伤剧烈的痛楚中,姜雍容发现自己无比想念风长天。
没有悲哀,也不曾想到决别,只是单纯地发现,只要去想一想有关风长天的事,腿好像便没那么疼了。
他一定会赢的。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她选中的那个男人永远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没有任何人可以夺走他的锋芒。
他会一马当先,他会一骑绝尘,他会将所有对手远远地甩在身后,他会纵马驰骋,向着她奔来。
他脸上一定会笑得无比灿烂,他的眸子一定会无比明亮。
他那么期待把胜利交给她,以换取她手中的红缨和她的笑容,可是,她做不到了。
对不起,风长天。
在你那么威风那么想让我看见的时刻,我没办法看到。
一道白绢飞上了天空,在风中轻盈地舒展开来,露出一道锋利的切口,然后才缓缓落下。
就落在姜雍容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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