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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晴坐在床上给jesen发了条短信,以表达她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情。发完短信,刚想给家人朋友们打个电话报平安,结果滴滴两声,手机突然没电了。
萧晴把手机扔在床上,从包里找充电器。她记得把手机充电器放在随身包外层的小口袋里,结果拉开拉链,里面居然空空如也。
——就算她再喜欢梦游,也不至于把充电器吃了吧?
难道记错了地方?
以前倒是做过这种迨拢涞构裾乙患鳎詈笕捶11帜嵌魑赵谧约旱氖掷铩
萧晴也知道自己迷糊的毛病,干脆把箱子里的衣服一件件掏出来扔到床上,再把随身包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全倒在床上仔细检查,还是没有发现充电器的踪影。
难道忘带了?可出门前明明记得带了。
萧晴懊恼地坐在床边,看着如同被打劫一般凌乱的屋子,有点儿欲哭无泪。
旁边的镜子里照出的她,淋湿的长发垂下来贴在身上,整个人就像从水底爬出来的僵尸,要是再披件白袍,不用化妆都可以直接去演恐怖片了,垂下头就是个栩栩如生的贞子再现。
这落魄的样子,怎么看都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难得刚才jesen看着她的时候还能一脸镇定。
萧晴越想越是郁闷。她本来就运气不好,小时候做判断题打对错,不会做的扔橡皮,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她都扔不中。每天都带伞上街,哪天忘带了,偏偏就下起雨来。淋雨对她来说是常事,抽奖什么的对她来说更是浮云。人生中最好运的一次,花二十块钱买了张彩票,中了个十块钱的脸盆,兴高采烈领了奖,回家却发现盆底破了个洞,漏水。
可是以前倒霉归倒霉,倒没夸张到今天这程度。
萧晴总觉得自己这次来纽约有点儿流年不利,就连飞机上的噩梦都比以前诡异。
一到纽约,表姐生孩子,沈君则玩失踪,天公不作美,剩下她一个人在暴雨里瑟瑟发抖,好不容易到了酒店,想打个电话手机又没电,别说,连充电器都不见了。
或许她该写一部自传,叫做《萧晴纽约漂流记》。上部叫“倒霉”,中部叫“更加倒霉”,下部叫“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尾声再来个“我以为这是结局,没想到,这才是开始”。
坐在床边郁闷了一会儿,萧晴决定先去浴室泡个热水澡。泡完澡出来,这才下定决心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纸条上的那个号码。
听着电话接通的嘟嘟声,萧晴有些忐忑地握紧了话筒。反正jesen说过,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这个电话也不算骚扰吧……
“hello?”
透过话筒传来的声音十分低沉,显然就是今天帮了她大忙的那个男人。
萧晴赶忙笑着说:“jesen你好,我是萧晴啊,还记得吧,就是你今天送去酒店的那个萧晴。”
听着耳边笑得很开心的声音,沈君则的太阳穴突突就开始跳了起来。全世界叫萧晴的多了,今天遇到的这种“极品萧晴”可就你一个,居然还问人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简直刻骨铭心!
沈君则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倒是十分平静的:“嗯,记得。”
萧晴正犹豫着该怎么开口,却听对方突然柔声问:“怎么了?这么晚还不休息,找我有事吗?”
萧晴咳了一声,说回正题:“是这样的,我手机没电,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充电器了,想改天去买一个,你知道附近哪有卖这个的地方吗?”
——忘带充电器?你可以更迷糊一点,只带充电器,别带手机啊。
沈君则心里在笑话萧晴这迷糊虫,表面上却故作镇定,低声问:“你的手机什么型号?”
“诺基亚的那个……哎?什么型号我忘了。你等等,我去查查。”
——自己手机的型号你都能忘?什么时候把自个儿名字给忘了,你也就圆满了。
沈君则耐心地等着,等了良久,耳边才传来萧晴沮丧的声音,“手机型号在哪看来着?我快把手机拆了,也没看见哪里有写。”
沈君则有些头大,“你在哪买的手机?说明书带了吗?”
“这手机是我哥送的。”萧晴小声嘀咕,“他也没跟我说是什么型号。”
——真是服了。
要不是有着极强的忍耐力,此刻的沈君则,实在很想把手从电话线伸过去,狠狠掐住她的脖子。
“说明书那玩意儿我从来都不看的。反正手机拿在手里用两天就会了。我也没带,行李太多了。”
萧晴的语气听着还挺无辜。
——跟她计较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沈君则心底重复着这句话,耐着性子问:“我见过你的手机,诺基亚n73白色的那款,是不是?”
“对的对的!”萧晴点头如小鸡啄米,“你的眼神真犀利!就是那款没错!我前天还下软件来着,刚才你一问,我一紧张就给忘了。”
“……”沈君则又开始头痛,他发现萧晴这丫头总能时时刻刻挑战他忍耐的底线,偏偏他还拿她没办法。这样招招相克的克星也太难找了,偏偏给他遇到,这算什么倒霉运气。
“你怎么不说话了?”萧晴小声问。
“没什么。”沈君则轻咳一声,低声道,“充电器我帮你买吧,改天拿给你。”
“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沈君则打断了她,“早点睡吧,晚安。”
“嗯……晚安。”
他的声音一直维持着一种奇怪的温柔,让萧晴感动到热泪盈眶、语无伦次,直到她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的时候,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办法平复下来。
她倒霉的一生中,居然遇到这样一个好人,这实在是奇迹!
都说“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可这个男人,长得英俊不说,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助人,不求回报,实在是太难得了!简直就是那些腹黑坏男人学习的楷模!
……
萧晴心里把jesen夸到天上有、地下无,却不知,此时的沈君则正在跟弟弟合计着怎么骗过她这迷糊虫。
当然,看见哥哥假扮“温柔好男人”哄萧晴睡觉的场面,沈君杰脸上的表情是相当扭曲,等哥哥挂了电话后,才忍不住抽搐着嘴角道:“你也太假了吧,那语气,恶心得我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沈君则扬了扬眉,“她不恶心就行。”
沈君杰一脸复杂地看着他,半晌后,才说:“你真要我找个演员来假扮你,骗过萧晴?”
沈君则点头。
“然后再找个演员来假扮萧晴,骗过爷爷?”
沈君则皱眉看他,“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这个……”沈君杰犹豫着说,“把爷爷和萧晴分开,逐个击破,想法倒是不错。可万一他俩遇到了呢?那后果不是火星撞地球一样恐怖吗?”
“我不会让那种万一出现。”沈君则镇定地道,“你就按我说的办,找两个演员来。女的最好温柔一点,符合爷爷心目中萧晴的形象。男的……最好让萧晴讨厌到再也不想见第二面。”
“那容易,从街头请个混混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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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晴坐在床上给jesen发了条短信,以表达她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情。发完短信,刚想给家人朋友们打个电话报平安,结果滴滴两声,手机突然没电了。
萧晴把手机扔在床上,从包里找充电器。她记得把手机充电器放在随身包外层的小口袋里,结果拉开拉链,里面居然空空如也。
——就算她再喜欢梦游,也不至于把充电器吃了吧?
难道记错了地方?
以前倒是做过这种迨拢涞构裾乙患鳎詈笕捶11帜嵌魑赵谧约旱氖掷铩
萧晴也知道自己迷糊的毛病,干脆把箱子里的衣服一件件掏出来扔到床上,再把随身包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全倒在床上仔细检查,还是没有发现充电器的踪影。
难道忘带了?可出门前明明记得带了。
萧晴懊恼地坐在床边,看着如同被打劫一般凌乱的屋子,有点儿欲哭无泪。
旁边的镜子里照出的她,淋湿的长发垂下来贴在身上,整个人就像从水底爬出来的僵尸,要是再披件白袍,不用化妆都可以直接去演恐怖片了,垂下头就是个栩栩如生的贞子再现。
这落魄的样子,怎么看都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难得刚才jesen看着她的时候还能一脸镇定。
萧晴越想越是郁闷。她本来就运气不好,小时候做判断题打对错,不会做的扔橡皮,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她都扔不中。每天都带伞上街,哪天忘带了,偏偏就下起雨来。淋雨对她来说是常事,抽奖什么的对她来说更是浮云。人生中最好运的一次,花二十块钱买了张彩票,中了个十块钱的脸盆,兴高采烈领了奖,回家却发现盆底破了个洞,漏水。
可是以前倒霉归倒霉,倒没夸张到今天这程度。
萧晴总觉得自己这次来纽约有点儿流年不利,就连飞机上的噩梦都比以前诡异。
一到纽约,表姐生孩子,沈君则玩失踪,天公不作美,剩下她一个人在暴雨里瑟瑟发抖,好不容易到了酒店,想打个电话手机又没电,别说,连充电器都不见了。
或许她该写一部自传,叫做《萧晴纽约漂流记》。上部叫“倒霉”,中部叫“更加倒霉”,下部叫“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尾声再来个“我以为这是结局,没想到,这才是开始”。
坐在床边郁闷了一会儿,萧晴决定先去浴室泡个热水澡。泡完澡出来,这才下定决心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纸条上的那个号码。
听着电话接通的嘟嘟声,萧晴有些忐忑地握紧了话筒。反正jesen说过,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这个电话也不算骚扰吧……
“hello?”
透过话筒传来的声音十分低沉,显然就是今天帮了她大忙的那个男人。
萧晴赶忙笑着说:“jesen你好,我是萧晴啊,还记得吧,就是你今天送去酒店的那个萧晴。”
听着耳边笑得很开心的声音,沈君则的太阳穴突突就开始跳了起来。全世界叫萧晴的多了,今天遇到的这种“极品萧晴”可就你一个,居然还问人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简直刻骨铭心!
沈君则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倒是十分平静的:“嗯,记得。”
萧晴正犹豫着该怎么开口,却听对方突然柔声问:“怎么了?这么晚还不休息,找我有事吗?”
萧晴咳了一声,说回正题:“是这样的,我手机没电,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充电器了,想改天去买一个,你知道附近哪有卖这个的地方吗?”
——忘带充电器?你可以更迷糊一点,只带充电器,别带手机啊。
沈君则心里在笑话萧晴这迷糊虫,表面上却故作镇定,低声问:“你的手机什么型号?”
“诺基亚的那个……哎?什么型号我忘了。你等等,我去查查。”
——自己手机的型号你都能忘?什么时候把自个儿名字给忘了,你也就圆满了。
沈君则耐心地等着,等了良久,耳边才传来萧晴沮丧的声音,“手机型号在哪看来着?我快把手机拆了,也没看见哪里有写。”
沈君则有些头大,“你在哪买的手机?说明书带了吗?”
“这手机是我哥送的。”萧晴小声嘀咕,“他也没跟我说是什么型号。”
——真是服了。
要不是有着极强的忍耐力,此刻的沈君则,实在很想把手从电话线伸过去,狠狠掐住她的脖子。
“说明书那玩意儿我从来都不看的。反正手机拿在手里用两天就会了。我也没带,行李太多了。”
萧晴的语气听着还挺无辜。
——跟她计较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沈君则心底重复着这句话,耐着性子问:“我见过你的手机,诺基亚n73白色的那款,是不是?”
“对的对的!”萧晴点头如小鸡啄米,“你的眼神真犀利!就是那款没错!我前天还下软件来着,刚才你一问,我一紧张就给忘了。”
“……”沈君则又开始头痛,他发现萧晴这丫头总能时时刻刻挑战他忍耐的底线,偏偏他还拿她没办法。这样招招相克的克星也太难找了,偏偏给他遇到,这算什么倒霉运气。
“你怎么不说话了?”萧晴小声问。
“没什么。”沈君则轻咳一声,低声道,“充电器我帮你买吧,改天拿给你。”
“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沈君则打断了她,“早点睡吧,晚安。”
“嗯……晚安。”
他的声音一直维持着一种奇怪的温柔,让萧晴感动到热泪盈眶、语无伦次,直到她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的时候,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办法平复下来。
她倒霉的一生中,居然遇到这样一个好人,这实在是奇迹!
都说“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可这个男人,长得英俊不说,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助人,不求回报,实在是太难得了!简直就是那些腹黑坏男人学习的楷模!
……
萧晴心里把jesen夸到天上有、地下无,却不知,此时的沈君则正在跟弟弟合计着怎么骗过她这迷糊虫。
当然,看见哥哥假扮“温柔好男人”哄萧晴睡觉的场面,沈君杰脸上的表情是相当扭曲,等哥哥挂了电话后,才忍不住抽搐着嘴角道:“你也太假了吧,那语气,恶心得我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沈君则扬了扬眉,“她不恶心就行。”
沈君杰一脸复杂地看着他,半晌后,才说:“你真要我找个演员来假扮你,骗过萧晴?”
沈君则点头。
“然后再找个演员来假扮萧晴,骗过爷爷?”
沈君则皱眉看他,“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这个……”沈君杰犹豫着说,“把爷爷和萧晴分开,逐个击破,想法倒是不错。可万一他俩遇到了呢?那后果不是火星撞地球一样恐怖吗?”
“我不会让那种万一出现。”沈君则镇定地道,“你就按我说的办,找两个演员来。女的最好温柔一点,符合爷爷心目中萧晴的形象。男的……最好让萧晴讨厌到再也不想见第二面。”
“那容易,从街头请个混混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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