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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疏]注“者定”至“表著”
正义曰:著定,谓伫立定处,故谓朝内列位常处也。周礼司士:“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王南乡,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六仆从者,在路门之左,南面西上。”郑玄云:“此王日视朝事于路门外之位。”此是朝上之位,贵贱有定处也。“会有表”亦是位之定处。但“著”下言“定”则“表”亦是“定”故直言“会有表”耳。俗本“表”下有“旗”谬也。野会设表为位,亦当有物记处,如今之位版也。“谓之表著”者,杜意当以下文“表著之位”谓此也。刘炫谓下文有“著”有“表”二文不同,以“著定”为“朝有著”不得谓之“表著”而规杜氏。今知非者,杜意当以下“文会朝之言,必闻于表著”故于“朝有著”之文,并探下文“会有表”以配“著”故云“谓之表著”所以覆结下文,非谓“著”之一字,即名“表著”也。刘炫不达杜旨,而为规过,非也。
会有表,野会,设表以为位。
[疏]注“野会”至“为位”
正义曰:礼,诸侯建旂设旂以为表也。周礼司仪云:“将合诸侯,则令为坛三成,宫旁一门。”觐礼云:“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于宫,尚左,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旂而立。”郑玄云:“置于宫者,建之豫为其君见王之位也。诸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诸侯东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西阶之西,东面北上。诸子门东,北面东上。诸男门西,北面东上。尚左者建旂,公东上,侯先伯,伯先子,子先男,而位皆上东方也。诸侯入壝门,或左或右,各就其旂而立,王降阶南乡见之。”是天子于野会诸侯,设表以为位也。周礼大司马:中冬教大阅,门立四表,是以设表为位也。盟主之会诸侯,必亦旂表位。大夫聚会,亦应有以表位。但无文以言耳。
衣有襘,带有结。襘,领会。结,带结也。襘,古外反,说文云,带所结也。会朝之言,必闻于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视不过结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言以命之,容貌以明之,失则有阙。今单子为王官伯,而命事于会,视不登带,言不过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共,不昭不从,貌正曰共,言顺曰从。道音导,下同。
[疏]“言不过步”
正义曰:言声所闻,不过一步。
注“貌正”“曰从”
正义曰:洪范五事:“貌曰恭,言曰从。”其意云容貌当恭恪,言是则可从,是“貌正曰共,言顺曰从。”
无守气矣。”为此年冬单子卒起本。
[疏]“无守气”
正义曰:言无守身之气,将必死。
九月,葬齐归,公不慼。晋士之送葬者,归以语史赵。史赵曰:“必为鲁郊。”言昭公必出在郊野,不能有国。语,鱼据反。
[疏]“晋士”至“鲁郊”
正义曰:传称:文襄之制,夫人丧,士吊,大夫送葬。此言晋士送葬者,盖大夫来而士为介,未必士独行也。此士以公不慼语史赵,故特言士耳。“必为鲁郊”言昭公必为鲁人所逐而出在郊。
侍者曰:“何故?”曰:“归,姓也。不思亲,祖不归也。”姓,生也。言不思亲则不为祖考所归祐。祐音又。叔向曰:“鲁公室其卑乎!君有大丧,国不废蒐。谓蒐比蒲。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慼。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忌,畏也。君无慼容,不顾亲也。国不忌君,君不顾亲,能无卑乎?殆其失国。”为二十五年公孙于齐传。
冬,十一月,楚子灭蔡,用隐大子于冈山。蔡灵公之太子,蔡侯庐之父。冈音刚。庐,力吴反。
[疏]“用隐大子于冈山”
正义曰:此时楚以畜牲用之,无人为之作谥。必是蔡侯庐归国,乃追谥其父为隐耳。释例土地名冈山阙,不知其处。经言“以归,用之”必是楚地山也。
申无宇曰:“不祥。五牲不相为用,况用诸侯乎?五牲,牛、羊、豕、犬、鸡。为,于伪反,或如字。
[疏]“况用诸侯”
正义曰:世子虽未即位,以其父既死,则当君处,故以诸侯言之,甚之也。
注“五牲”至“犬鸡”
正义曰:尔雅以此五者并马为六畜,周礼谓之六牲。但马非常祭所用,故去马而以此五者当之。
王必悔之。”悔为暴虐。
十二月,单成公卒。终叔向之言。楚子城陈、蔡、不羹。襄城县东南有不羹城,定陵西北有不羹亭。羹旧音郎,汉书地理志作更字。
[疏]“不羹”
正义曰:古者羹臛之字音亦为郎,故鲁颂閟宫、楚辞招魂与史游急就篇羹与房、浆、糠为韵。但近世以来,独以此地音为郎耳。
使弃疾为蔡公。王问于申无宇曰:“弃疾在蔡,何如?”对曰:“择子莫如父,择臣莫如君。郑庄公城栎,而寘子元焉,使昭公不立。子元,郑公子。庄公寘子元于栎。桓十五年,厉公因之,以杀栎大夫檀伯,遂居栎,卒使昭公不安位而见杀。栎,力狄反。
[疏]注“子元”至“见杀”
正义曰:杜以子元为郑公子,曼伯与檀伯为二人。“庄公城栎,而置子元”又使檀伯为栎邑大夫,故厉公得因子元而杀檀伯。刘炫以为传言“城栎以置子元”当谓赐元以栎,则以元为栎邑之长。若其别有大夫,子元寄居于栎,便是城栎以置檀伯,何言“置子元”也?若厉公因子元以杀檀伯,则子元是栎邑之一夫耳,岂是庄公城栎之咎乎?且桓十五年传云“郑伯因栎人杀檀伯”不言因子元也。子元,郑之公子,不得为栎人也。郑玄云:子元即檀伯也。厉公杀檀伯,居栎,因栎之众逼弱昭公,使至杀死。案桓五年传云“子元请为左拒”即云“曼伯为右拒”则曼伯、子元,近是为一。以规杜氏。今知刘说非者,案晋封桓叔于曲沃,而以栾宾传之。郑使许叔居许,而以公孙获为佐。楚使大子建居城父,而以奋杨助之。并是一邑之内,而有二人。则“庄城栎而置子元”别有檀伯居栎,何为不可?子元共栎邑之人而纳厉公,但此因弃疾在蔡,故特指子元。桓十五年直明厉公之入,故总言栎人,辞有彼此,不可为怪。刘子元为曼伯。案隐五年传云:“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又下云“郑二公子败燕师于北制”是子元非曼伯也。刘妄规杜,非也。
齐桓公城穀,而寘管仲焉,至于今赖之。城穀在庄三十二年。臣闻五大不在边,五细不在庭。上古,金木水火土,谓之五官。玄鸟氏、丹鸟氏亦有五,又以五鸠鸠民,五雉为五工正,盖立官之本也。末世随事施职,是以官无常数。今无宇称习古言,故云五大也。言五官之长,专盛过节,则不可居边。细弱不胜任,亦不可居朝廷。
[疏]注“上古”至“朝廷”
正义曰:二十九年传曰:“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牧,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是上古金木水火土,谓之五官也。十七年传云:少皞氏“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是玄鸟、丹鸟亦有五也。彼传又云:“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数皆有五。盖古立官之本,以五为常。末世随事施职,是以官无常数,不复以五耳。今无宇称习古言,故云三大也。言五官之长,其人大大,专盛过节,则不可居边城,或将据边城以陵本国也。五官之长大细弱,则不胜其任,不能使威行于下,将为人所陵,亦不可居朝廷也。贾逵云:“五大谓大子、母弟、贵宠公子、公孙、累世正卿也。”郑玄云:“大子,晋申生居曲沃是也。母弟,郑共叔段居京是也。贵宠公子,若弃疾在蔡是也。贵宠公孙,若无知食渠丘是也。累世正卿,卫甯殖居蒲、孙氏居戚是也。五细,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也。不在庭,不当使居朝廷为政也。”此五大、五细,无宇唯言五耳,不知五者何谓,故先儒各自以意言之。虽杜之言亦无明证,正以彼不必通,故改之耳。
亲不在外,羁不在内。今弃疾在外,郑丹在内。襄十九年,丹奔楚。君其少戒。”王曰:“国有大城,何如?”对曰:“郑京、栎实杀曼伯,曼伯,檀伯也。厉公得栎,又并京。曼音万。
[疏]注“又并京”
正义曰:厉公并京,传无其事,正以京栎连言,故云又并京。
宋萧、亳实杀子游,在庄十二年。齐渠丘实杀无知,在庄九年。渠丘,今齐国西安县也,齐大夫雍廪邑。
[疏]注“在庄”至“廪邑”
正义曰:渠丘为雍廪之邑,传无其文。以彼传言“雍廪杀无知”此云“齐渠丘实杀无知”以此知渠丘是雍廪邑也。郑众以渠丘为无知之邑,无知不坐邑死,何以言渠丘杀无知?萧亳非子游之邑,渠丘不得为无知邑。
卫蒲、戚实出献公,蒲,甯殖邑。戚,孙林父邑。出献公在襄十四年。出,如字,徐音黜。若由是观之,则害于国。末大必折,折其本。尾大不掉,君所知也。”为十三年陈蔡作乱传。掉,徒吊反。
[疏]“则害”至“不掉”
正义曰:宋杀子游,齐杀无知,乃是赖得大邑,以讨篡贼。而谓之“害于国”者,以其能专废置,则是国害。天子之建诸侯,欲令蕃屏王室,诸侯之有城邑,欲令指挥从巳,不得使下邑制国都,故大城为国害也。“末大必折”以树方喻也。“尾大不掉”以畜兽喻也。楚语说此事云:“制城邑若体牲焉,自首领股肱,至于拇指毛脉,大能掉小,故变而不勤。”“夫边境者,国之尾也,譬之如牛马,处暑之既至,虻<雍虫}之既多,而不能掉其尾,臣惧之”
经十有二年,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三年,燕伯出奔齐。高偃,高傒玄孙,齐大夫。阳即唐,燕别邑。中山有唐县。不言于燕,未得国都。傒音奚。)
[疏]注“三年”至“国都”
正义曰:刘炫云:杜谱以偃与酀为一,亦云高傒玄孙。案襄二十九年传云:“敬仲曾孙酀”非玄孙也。今知非者,案世本:“敬仲生庄子,庄子生倾子,倾子之孙酀。”是偃为敬仲玄孙也。经言于阳,传言于唐,知阳即唐也。不言于燕,未得国都,与哀二年纳蒯聩于戚同。
三月,壬申,郑伯嘉卒。五同盟。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嘉以襄九年即位,其年盟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十六年于溴梁,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二十七年于宋,元年于虢,皆鲁、郑俱在,凡七。云“五”者,杜以其盟既多,故皆据君在盟会而言之。襄二十七年是大夫之盟,元年虢会读旧书,二者不数,故为五也。或可转写错误。
夏,宋公使华定来聘。定,华椒孙。
公如晋,至河乃复。晋人以莒故辞公。
五月,葬郑简公。三月而葬,速。楚杀其大夫成熊。传在葬简公上,经从赴。熊音雄。
秋,七月。
冬,十月,公子慭出奔齐。书名,谋乱故也。慭,鱼觐反;一读为整,工领反。
楚子伐徐。不书围,以乾谿师告。
[疏]注“不书”至“师告”
正义曰:传称“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楚子次于乾谿,以为之援”如传文则实围徐也,不书围者,不以所围之师告,以乾谿援师告也。
晋伐鲜虞。不书将帅,史阙文。将,子匠反。帅,所类反。
[疏]注“不书”至“阙文”
正义曰:十五年“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定四年“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二者皆书将帅,此独不书将帅,知是史阙,或是告辞略。史阙不得书,亦得言史阙文也。穀梁曰:“其曰晋,狄之也”“不正其与夷狄交伐中国,故狄称之也”贾、服取以为说。左氏无贬中国从夷狄之法。传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又曰“间携贰,覆昏乱,霸王之器也”鲜虞,夷狄也,近居中山,不式王命,不共诸夏,不事盟主,伐而取之,唯恐知力不足,焉有以夏讨夷,反狄中国?从此以后,用师多矣,何以不常狄晋,更复书其将也?杜以其言不通,故显而异之。
传十二年,春,齐高偃纳北燕伯款于唐,因其众也。(言因唐众欲纳之,故得先入唐。)
三月,郑玄公卒,将为葬除。除葬道。为,于伪反。及游氏之庙,游氏,子大叔族。将毁焉。子大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庸毁。用,毁庙具。
[疏]“执用”至“庸毁”
正义曰:用谓毁庙之具,若今锹、䦆之类也。庸亦用也。教其除道之徒,执所用作具以伫立,而无用即毁庙也。
曰:“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教毁庙者之辞。女音汝。既如是,子产乃使辟之。司墓之室,有当道者。简公别营葬地,不在郑先公旧墓,故道有临时迂直也。司墓之室,郑之掌公墓大夫徒属之家。迂音于,一音于。
[疏]“司墓之室”
正义曰:周礼墓大夫,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郑之司墓,亦当如彼。此是掌公墓大夫也。言“之室有当道者”则非司墓自家之室,故注以为“徒属之家”犹尚书注云:玄孙之亲言之,以见高祖、曾祖之弟,皆亲亲相似。
毁之,别朝而塴;塴,下棺。朝,如字。塴,北邓反,徐甫赠反。礼家作窆,徐验反,义同。
[疏]注“塴下棺”
正义曰:周礼作窆,礼记作封,此作塴,皆是葬时下棺于壙之事,而其字不同,是声相近,经篆、隶而字转易耳。
弗毁,则日中而塴。子大叔请毁之,曰:“无若诸侯之宾何?”不欲久留宾。子产曰:“诸侯之宾,能来会吾丧,岂惮日中?无损于宾,而民不害,何故不为?”遂弗毁,日中而葬。君子谓:“子产于是乎知礼。礼,无毁人以自成也。”惮,待旦反。
夏,宋华定来聘,通嗣君也。宋元公新即位。享之,为赋蓼萧,弗知,又不答赋。蓼萧,诗小雅。义取“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乐与华定燕语也。又曰:“既见君子,为龙为光”欲以宠光宾也。又曰:“宜兄宜弟,令德寿凯”言宾有令德,可以寿乐也。又曰:“和鸾雍雍,万福攸同”言欲与宾同福禄也。为,于伪反。蓼音六。乐音洛。
[疏]“为赋蓼萧”
正义曰:享燕之礼,自有常乐,今特云“为赋蓼萧”者,文四年“卫甯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注云:“非礼之常,公特命乐人以示意。”则知此亦特命乐人,所以尝试华定。
昭子曰:“必亡。宴语之不怀,怀,思也。宠光之不宣,宣,扬也。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将何以在?”为二十年华定出奔传。
[疏]“昭子”至“不受”
正义曰:不怀,不宣,不知,不受,皆据华定为文也。诗云“燕笑语兮”言定当思此笑语,与主相对也。诗云“为龙为光”定当应此宠光宣扬之也。诗云:“令德受凯”定当知已有德与否,须辞谢之也。诗云“万福攸同”定当受同福,荷君恩也。各准事而为之文。
齐侯、卫侯、郑伯如晋,朝嗣君也。晋昭公新立。
公如晋,亦欲朝嗣君。至河乃复。取郠之役,在十年。莒人愬于晋,晋有平公之丧,未之治也,故辞公。公子慭遂如晋。慭,鲁大夫。如晋不书,还不复会而奔,故史不书于策。
[疏]注“慭鲁”至“于策”
正义曰:此经书“公子慭出奔齐”名见于经,则慭是卿也。出奔既书于策,如晋亦应书之。今不书者,杜以宣十八年书“公孙归父如晋”“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传称:归父还至笙,闻公薨,乃“坛帷复命于介”然后出奔,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彼善之,故书甚去,又书其还。此慭知已谋泄,逃介而先,不复命于君,而还出奔,故史不书于策。言其为此,故不书其如晋也。刘炫云:杜以慭还不复命于介而奔,止可不书其还,何故如晋亦不书也?此盖谓君使臣聘,必当告庙,告庙乃得书于策。公归告复,不告使慭,故不书如晋。今删定,以为慭初欲谋乱鲁国,而往聘晋鲁人责其谋乱不复命,故贱而不录其聘也。出奔书者,荣其罪人斯得,故显而书之也。刘以为出聘不告庙,故不书,而规杜氏。案:不复命而奔,传有其事。公子慭不告庙,传无其文。以无文之事,妄规杜氏,非也。
晋侯享诸侯,子产相郑伯,辞于享,请免丧而后听命。简公未葬。相,息亮反,下同。
[疏]“子产”至“于享”
正义曰:僖九年“宋桓公卒,未葬,襄公会诸侯,故曰子。”是先君未葬,有从会之礼也。郑逼于楚,以固事晋,故父虽未葬,朝晋嗣君,不得已而行,于情可许也。诸侯相享,享必有乐,未葬不可以从吉,故辞享为得礼。
晋人许之,礼也。善晋不夺孝子之情。晋侯以齐侯晏,中行穆子相。穆子,荀吴。投壶,晋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淮,水名。坻,山名。淮,旧如字,四渎水也。学者皆以淮、坻之韵不切,云淮当为濰。濰,齐地水名。下称渑,亦是齐国水也。案,渑是齐水,齐侯称之。荀吴既非齐人,不应远举维水。古韵缓,作淮足得,无劳改也。坻,直疑反,徐直夷反;诗云“宛在水中曰坻”坻,水中高地也。
[疏]“投壶”正义曰:礼记有投壶之礼,其文无相者咒辞。此中行穆子与齐侯皆有言辞者,投之中否,似若有神,故设为此语。或可投时皆有言语,礼自不载之耳。伯瑕责穆子,唯言“壶何为焉,其以中为俊”责其“失辞”不云法不言,是投壶皆有言也。凡宴不射,即为投壶。投壶之礼,”壶去席二矢半“。司射执八筭,东面,投壶如射,三而止。其矢“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铺四指曰扶。扶,四寸也。“筭长尺二寸。壶颈脩七寸,腹脩五寸,口径二寸半,容斗五升。壶中实小豆焉,为其矢之跃而出也。”小豆取楷且坚。“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取其坚且重也。旧说,矢大七分。
注“淮水名坻山名”
正义曰:杜以淮为水名,当谓四渎之淮也。刘炫以为淮、坻非韵,淮当作濰,又以坻为水中之地,以规杜氏。今知不然者,以古之为韵,不甚要切,故诗云:“汎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又云:“为絺为绤,服之无斁。”仪、河,斁、绤,尚得为韵,淮、坻相韵,何故不可?此若齐侯之语,容可举齐地濰水。此是穆子在晋,何意举齐地水乎?又酒肉相对,多少相似。案尔雅:“小洲曰陼,小陼曰沚,小沚曰坻。”何得以坻之小地对淮之大水?故杜以坻为山名。刘炫又以山无名坻者,案楚子观兵于坻箕之山,坻非山乎?刘以此规杜失,非也。
寡君中此,为诸侯师。”中之。齐侯举矢曰:“有酒如渑,有肉如陵。绳水出齐国临淄县北,入时水。陵,大阜也。中,丁仲反,下及注同。渑音绳。时如字,本或作溡,音同。
[疏]注“渑水”至“阜也”
正义曰:释例云:“渑水出齐国临淄县北,经乐安博昌县南界,西入时水。”释地云:“大阜曰陵。”
寡人中此,与君代兴。”代,更也。更音庚。亦中之。伯瑕谓穆子伯瑕,士文伯。曰:“子失辞。吾固师诸侯矣,壶何为焉,其以中俊也?言投壶中,不足为俊异。齐君弱吾君,归弗来矣。”欲与晋君代兴,是弱之。“齐君弱吾”君轻吾君,以为弱也。穆子曰:“吾军帅彊御,卒乘竞劝,今犹古也,齐将何事?”言晋德不衰于古,齐不事晋,将无所事。帅,所类反。御,鱼吕反。卒,子忽反。乘,绳证反。公孙傁趋进曰:“日旰君勤,可以出矣。”以齐侯出。傁,齐大夫。传言晋之衰。傁,素口反;徐又所流反。旰,古旦反。
楚子谓成虎,若敖之馀也,遂杀之。成虎,令尹子玉之孙,与斗氏同出于若敖。宣四年,斗椒作乱,今楚子信谮而讬讨若敖之馀。
[疏]“成虎”
正义曰:经书熊,传言虎者,此人名熊,字虎。传言其字,经书其名,名字相覆,犹伯鱼名鲤。
或谮成虎于楚子,成虎知之而不能行。书曰:“楚杀其大夫成虎。”怀宠也。解经所以书名。
六月,葬郑简公。传终子产辞享,明既葬则为免丧。经书五月,误。
晋荀吴伪会齐师者,假道于鲜虞,遂入昔阳。鲜虞,白狄别种,在中山新市县。昔阳,肥国都,乐平沾县东有昔阳城。种,章勇反。沾,张廉反。韦昭音拈,字林他廉反。
[疏]注“鲜虞”至“阳城”
正义曰:宣十五年“晋师灭赤狄潞氏”十六年“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成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墙咎如”传曰“讨赤狄之馀焉”是赤狄已灭尽矣,知鲜虞与肥皆白狄之别种也。杜以昔阳为肥国之都,乐平沾县东有昔阳城,疑此为都也。下注云“巨鹿下曲阳县西南有肥累城”复疑肥国取彼肥为名也。刘炫以为齐在晋东“伪会齐师”当自晋而东行也。“假道鲜虞,遂入昔阳”则昔阳当在鲜虞之东也。今案乐平沾县在中山新市西南五百馀里,何当假道于东北之鲜虞,而反入西南之昔阳也?既入昔阳,而别言灭肥,则肥与昔阳不得为一,安得以昔阳为肥国之都也?昔阳即是肥都,何以复言钜鹿下曲阳有肥累之城,疑是肥名取于彼也?肥为小国,竟不必远,岂肥名取巨鹿之城,建都于乐平之县也?十五年“荀吴伐鲜虞,围鼓”杜云:“鼓,白狄之别。巨鹿下曲阳县有鼓聚。”炫谓肥、鼓并在巨鹿,昔阳即是鼓都,在鲜虞之东南也。二十二年传云晋荀吴“使师伪籴者,负甲以息于昔阳之门外,遂袭鼓,灭之。”则昔阳之为鼓都,断可知矣。今杜以昔阳为肥国都是者,以传云“遂入昔阳”即云“壬午灭肥”是因入而灭之,故云“昔阳,肥国都”也。昔阳既在“乐平沾县”而杜又云“巨鹿下曲阳县西南有肥累城”相去远者,以肥是本封之名,后迁于昔阳,犹若杞国本都陈留,后迁缘陵,郑本都京兆,后迁虢郐,与此何异?且昔阳今属廉州,去下曲阳道路非远,在中山南二百许里。刘炫自云肥之与鼓俱在曲阳,足知肥累城与昔阳不甚悬绝。刘意欲破杜,乃云乐平沾县在中山新市西南五百馀里,又自云昔阳鼓国都,与肥相近,在中山东南,是自相矛盾也。然鲜虞在北,昔阳在南,所以得假道鲜虞,遂入昔阳者,荀吴意欲灭肥,恐肥国防备,故从晋之北竟,伪欲东南而行,往会齐师,故先回路,假道鲜虞,南入昔阳,如汤之伐桀,迂路从陑,出其不意故也。且杜君土地例称“有者皆疑辞,故杜云“乐平沾县东有昔阳”是疑而不定。又且都县移动,古今不一,则晋时乐平沾县,何知不是今之昔阳?但肥都昔阳,与鼓相近。晋既灭得肥国,故二十二年息昔阳之门外,遂袭鼓而取之,昔阳非鼓都也。刘意好异闻,妄规杜过,非也。
秋,八月,壬午,灭肥,以肥子绵皋归。肥,白狄也。绵皋,其君名。巨鹿下曲阳县西有肥累城,为下晋伐鲜虞起。皋,古刀反。累,劣彼反,又力辄反。
周原伯绞虐其舆臣,使曹逃。原伯绞,周大夫原公也。舆,众也。曹,群也。绞,古卯反。
[疏]注“原伯绞周大夫”
正义曰:杜以原伯绞为周大夫,甘简公为周卿士,此无明据,以意言耳。
冬,十月,壬申,朔,原舆人逐绞而立公子跪寻,跪寻,绞弟。跪,求委反,又音诡。绞奔郊。郊,周地。
甘简公无子,立其弟过。甘简公,周卿士。过,古禾反,下之子过反。过将去成、景之族。成公、景公皆过之先君。去,起吕反。成、景之族赂刘献公。欲使杀过。刘献公亦周卿士,刘定公子。丙申,杀甘悼公,悼公即过。而立成公之孙䲡。䲡,平公。䲡音秋。丁酉,杀献太子之傅庾皮之子过。过,刘献公太子之傅。杀瑕辛于市,及宫嬖绰、王孙没、刘州鸠、阴忌、老阳子。六子,周大夫,及庾过,皆甘悼公之党。传言周衰,原、甘二族所以遂微。
季平子立而不礼于南蒯。蒯,南遗之子,季氏费邑宰。蒯,苦怪反。费,音秘。南蒯谓子仲:子仲,公子慭。“吾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室,季氏家财。子更其位,更,代也。更音庚,注同。我以费为公臣。”子仲许之。南蒯语叔仲穆子,且告之故。穆子,叔仲带之子叔仲小也。语以欲出季氏,以不见礼故。语,鱼据反,注同。季悼子之卒也,叔孙昭子以再命为卿。悼子,季武子之子,平子父也。传言叔孙之见命,乃在平子为卿之前。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十年,平子伐莒,以功加三命。昭子不伐莒,亦以例加为三命。
[疏]“季悼”至“为卿”
正义曰:悼子之卒不书于经,则是未为卿也。其卒当在武子之前。平子以孙继祖,武子卒后,即平子立也。传言悼子卒者,欲见昭子为卿,远在平子之先。
注“十年”至“三命”
正义曰:十年平子伐言,名书于经,即平子于时巳为卿矣。释例曰:“鲁之叔孙父兄再命而书于经,晋司空亚旅一命而经不书。”推此知诸侯之卿大夫,再命以上皆书于经;自一命以下大夫及士,经皆称人,名氏不得见也。刘、贾云春秋之序,三命以上乃书于经,颍氏以为再命称人。传云叔孙昭子“三命逾父兄”昭公十年,昭子始加三命。先此叔孙皆自见经,知所书皆再命也,是杜检传文知再命书名。平子伐莒书名,知其巳再命矣。平子伐莒克之,昭子不伐莒也,昭子无功而“更受三命”知平子“以功加三命”昭子“以例加为三命”也。
叔仲子欲构二家,欲构,使相憎。谓平子曰:“三命逾父兄,非礼也。”言昭子受三命,自逾其先人。
[疏]注“言昭”至“先人”
正义曰:礼记文王世子云:“其朝于公内朝”“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郑玄云:“治之,治公族之礼也,唯于内朝则然,其馀会聚之事,则与庶姓同。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不齿。不齿者,不在父兄行列中也。”彼言“三命不逾父兄”者,自谓在公内朝,位在父兄下耳,非谓不得受三命逾父兄也。“叔仲子欲构二家”因礼有“三命不逾父兄”之法,遂言“昭子受三命,自逾其先人”以此为非礼也。平子初得其言,不甚晓解,故使昭子令自贬黜。见昭子不服,乃自知其非,故“惧而归罪于叔仲子”也。昭子无兄,叔仲子引礼法,连言之耳。
平子曰:“然。”故使昭子。使昭子自贬黜。昭子曰:“叔孙氏有家祸,杀適立庶,故婼也及此。祸在四年。適,丁历反。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言因乱讨已,不敢辞。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著,位次。昭子朝而命吏曰:“婼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颇,偏也。颇,普何反。季孙惧,而归罪于叔仲子。故叔仲小、南蒯、公子慭谋季氏。慭告公,而遂从公如晋。慭,子仲。南蒯惧不克,以费叛如齐。子仲还及卫,闻乱,逃介而先。介,副使也。介音界。使,所吏反。及郊,闻费叛,遂奔齐。言及郊,解经所以书出。
[疏]注“言及”至“书出”
正义曰:凡言出奔,皆自内而出。文七年“晋先蔑奔秦”先在秦地,因即奔秦,故不言出也。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笙在鲁之竟外,故不言出也。此言“及郊”巳入鲁竟。传言“及郊”解经所以书“出”
南蒯之将叛也,其乡人或知之,过之而叹,乡人过蒯而叹。且言曰:“恤恤乎,湫乎,攸乎。恤恤,忧患。湫,愁隘。攸,悬危之貌。湫,子小反,徐又在酒反,一音秋。攸如字,徐以帚反。隘,于卖反。悬音玄,本又作县。
[疏]注“恤恤”至“之貌”
正义曰:释诂云:“恤,忧也。”故以恤恤为忧患之意也。湫是湫隘,故以湫为愁隘之意也。诗云“攸攸旆旌”故以攸为县之貌也,言南蒯之心若此。
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家臣而图人君之事,故言思深而谋浅,身近而志远。思,息嗣反,注同。
[疏]“深思”至“君图”
正义曰:“深思而浅谋”思虑深而知计浅,言其知小而谋大也。“迩身而远志”身卑近而志高远,言其越分以求通也。“家臣而君图”为家臣而谋君事,言其非已所当为也。上二句言其心,下一句指其事。为下句而发上句,故注倒言之。
有人矣哉!”言今有此人,微以感之。南蒯枚筮之,不指其事,泛卜吉凶。枚,武回反。泛,芳剑反。
[疏]“南蒯枚筮之”
正义曰:礼有衔枚,所衔之木大如箸也。今人数物云一枚,两枚,则枚是筹之名也。尚书大禹谟:舜禅禹,禹让不受,请帝“枚卜功臣,惟吉之从”孔安国云:“枚谓历卜之,而从其吉。”彼谓人下一筹,使历卜之也。此则不告筮者,以所筮之事,空下一筹,而使之筮,故杜云“不指其事,泛卜吉凶”也。或以为杜云“泛卜吉凶”谓枚雷总卜。曲礼云:“无雷同”是总众之辞也。今俗谚云“枚雷”则其义理或然也。
遇坤坤下坤上,坤。坤,苦门反。之比。,坤下坎上,比。坤六五爻变。比,毗志反,注同。曰:“黄裳元吉。”坤六五爻辞。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内温,忠也。坎险故彊,坤顺故温。彊而能温,所以为忠。
[疏]“以为大吉”
正义曰:筮遇比爻而辞云“黄裳元吉”南蒯自以为所谋之事必大吉。
注“坎险”至“为忠”
正义曰:坎彖云“习坎重险”是坎为险也。说卦云:“坤,顺也。”六五爻变则上体为坎,坎有险难,故为刚彊也。坤道和顺,故为温柔也。刚彊以御难,柔顺以事主,故外彊而能内温,所以为忠也。
和以率贞,信也。水和而土安正。和、正,信之本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言非黄。长,丁丈反。
[疏]注“水和”至“本也”
正义曰:坎为水,水性和柔。坤为土,土性安正。率,循也。贞,正也。用和柔之性,以循安正道。既和且正,信之本,故为信也。“故曰黄裳元吉”
正义曰:天下之事,虽则万端,总之诸法,大归忠信而已。能忠能信,无施不可。以有忠信,故曰“黄裳元吉”解此爻辞之意。
下不共,不得其饰。不为裳。事不善,不得其极。失中德。
[疏]注“失中德”
正义曰:极训为中。不得其忠,言其失中德也。此文以上二句类之,当云“善不极,不得为长”文不然者,惠伯之语虽反覆相叠,不可字字相对,随便而言,故与上不类。
外内倡和为忠,不相违也。倡,昌亮反。和,户卧反。率事以信为共,率犹行也。
[疏]注“率犹行也”
正义曰:率训循,循道而行,故率犹行也。
供养三德为善,三德,谓正直、刚克、柔克也。供,九用反。养,馀亮反。
[疏]注“三德”至“克也”
正义曰:洪范“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孔安国云:正直者“能正人之曲直”刚克者“刚能立事”柔克者“和柔能治”三者皆人之性也。刚则失之于彊,柔则失之于弱,故贵其能刚能柔,谓刚不苛酷,柔不滞溺也。“供养三德为善”者,刚则抑之,柔则进之,以志意供给长养之,使合于中道,各成其德,乃为善也。董遇注本为“共养”解云:“尽共,所以养成三德也。”
非此三者弗当。非忠、信、善不当此卦。当,如字,注同,或下浪反。
[疏]“黄中”至“弗当”
正义曰:既言爻为此辞之意,又解此辞所言之义也。五方则为五色,黄是中央之色也。衣裳所以饰身,裳是在下之饰也。元者,始也,首也,于物为初始,于人为头首,元是诸善之长也。五方之中,犹人之心中,心中不忠则不得其黄之召也。身体之下,犹名位之下,为下不共,则不得其裳之饰也。举事不善,则不得其善之中,言为事不中,则非善之长也。更覆言忠、共、善三者之义:“外内倡和为忠”言君在内,臣在外,君倡臣和,不相乖违,是名为忠也。行事以信,无有虚诈,是名为共也。人之为德,有正直、刚柔、供养,此三者之德,使其德无愆,乃名为善也。非此三者,忠也,共也,善也,则于此卦不当也。不当此卦,虽吉不可。
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夫易,犹此易,谓“黄裳元吉”之卦。问其何事,欲令从下之饰。夫音扶,注同。令,力呈反。
[疏]“且夫”至“未也”
正义曰:且夫易,谓此“黄裳元吉”之易也,唯可以占忠信之事,不可以占危险之事也。问南蒯今将欲为何事也,且可饰乎,言此易所占,唯且可为在下之饰乎,不可为馀事也。中美能黄,忠则黄也。上美为元,善则元也。下美则裳,共则裳也。忠、善、共三者皆成,可如此筮之言吉也。三者犹有所阙,筮虽吉,未可用也。
注“夫易”至“之饰”
正义曰:惠伯指论此卦而言夫易,非是漫言易,故知夫易犹言此易,谓此“黄裳元吉”之易卦也。险谓危险,言此卦不可以占危险之事。心疑南蒯事险,故问将何事也,且可为下之饰也,欲令南蒯从下之饰为共。
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参美尽备,吉可如筮。参,七南反,又音三。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有阙,谓不参成。将適费,饮乡人酒。南蒯自其家迁適费。饮,于鸩反。乡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乎!言南蒯在费,欲为乱,如杞生于园圃,非宜也。杞,世所谓枸杞也。圃,布古反。杞音纪。枸音苟,本又作狗。从我者子乎,子,男子之通称。言从己可不失今之尊。称,尺证反。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邻犹亲也。倍音佩。已乎巳乎,非吾党之士乎!”巳乎巳乎,言自遂不改。
[疏]“乡人”至“士乎”
正义曰:乡人以南蒯季氏家臣,而欲反害季氏,故为歌以感切之也。圃者,所以殖菜蔬也。杞非可食之物,我有圃生之杞,以喻南蒯在费,欲为乱也。若能从我之言,不为乱者,是为子也。子者,男子之美称,不失尊贵,得为子也。去我而背叛者,鄙贱之行也。倍其邻近者,耻恶之事也。若巳乎巳乎,自遂其心,不肯改者,则不复是吾党之士乎!释木云:“杞,枸檵,舍人曰:“枸杞也。”
注“巳乎”至“不改”
正义曰:杜此解原南蒯之意。蒯君云此事巳乎巳乎,自遂其心,如不肯改,则此南蒯非复是吾党之士也。服虔云:己乎,决绝之辞,则谓歌者自言己意,可巳乎巳乎,此南蒯今巳非是吾党之士。
平子欲使昭子逐叔仲小。欲以自解说。小闻之,不敢朝。昭子命吏谓小待政于朝,曰:“吾不为怨府。”言不能为季氏逐小,生怨祸之聚。为明年叔弓围费传。为,季,于伪反,下同。
楚子狩于州来,狩,冬猎也。狩,本亦作守,同,手又反,注同。次于颍尾,颍水之尾在下蔡。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五子,楚大夫。徐,吴与国,故围之以逼吴。潘,普干反。督音笃,本亦作裻。嚣,五刁反,徐许骄反。楚子次于乾谿,在谯国城父县南。以为之援。雨雪,王皮冠,秦复陶,秦所遗羽衣也。援,于眷反。雨,于付反。王皮冠,一本作楚子皮冠。复音服,一音福。陶,徒刀反。遗,唯季反。
[疏]注“秦所遗羽衣”
正义曰:文在冠下舄上,知是衣也。目之以秦,明是秦所遗也。冒雪服之,知是毛羽之衣,可以御雨雪也。
翠被,以翠羽饰被。被,普义反,注及下同。豹舄,以豹皮为履。舄音昔。执鞭以出,执鞭以教令。鞭,必绵反,注或革旁作更者,五孟反,非也。仆析父从。楚大夫。析,星历反,从,才用反。
[疏]“翠被”
正义曰:释鸟云:“翠,鹬。”樊光云:“青羽,出交州。”李巡曰:“其羽可以饰物。”郭璞曰:“似燕,绀色,生郁林。郑子臧好鹬冠,以此鸟之羽饰冠。”“仆析父从”
正义曰:刘炫以为仆析父从右尹子革夕见于王,为下与革语张本,以规杜。今知不然者,若仆析父共子革二人同时见王,王与之语,则二人并在,子革独对,传应云子革对曰,不得直云“对”故杜以为右尹子革将夕,故下即云“对”事理分明。刘妄规杜过,非也。
右尹子革夕,子革,郑丹。夕,莫见。莫音暮。见,贤遍反。王见之,去冠被舍鞭。敬大臣。去,起吕反。舍音舍。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楚始封君。绎音亦。
[疏]注“楚始封君”
正义曰:此与吕级、王孙牟、燮父、禽父,杜所注者,皆是世家文也。燮父、禽父,亦王孙。传于牟言王孙,燮、禽亦蒙之。
与吕级、齐太公之子丁公。级音急,本亦作伋。王孙牟、卫康叔子康伯。燮父、晋唐叔之子。燮,素协反。父音甫,下同。禽父,周公子伯禽。并事康王。康王,成王子。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四国,齐、晋、鲁、卫。分,珍宝之器。分,扶问反,下及注皆同。
[疏]注“四国”至“之器”
正义曰:书序云:“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旅獒云:“明王慎德,四夷咸宾,无有远迩,毕献方物,惟服食器用。王乃昭德之,致于异姓之邦,无替厥服。分宝玉于伯叔之国,时庸展亲。”鲁语云:“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是言诸侯皆得天子之分器也。定四年传称:分鲁公以“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分康叔以“大吕”之锺。分唐叔以“密须之鼓”、“阙巩”之甲“沽洗”之锺。其齐之所得,则无以言之。
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在新城沄乡县南。辟,匹亦反。沶音市,又音示。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桃弧、棘矢,以御不祥。言楚在山林,少所出有。筚音必。蓝,力甘反。缕,力主反。莽,武党反。跋,蒲末反。共音恭。御,鱼吕反。齐,王舅也。成王母,齐大公女。晋及鲁、卫,王母弟也。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今周与四国,服事君王,将唯命是从,岂其爱鼎!”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陆终氏生六子,长曰昆吾,少曰季连。季连,楚之祖,故谓昆吾为伯父。昆吾尝居许地,故曰“旧许是宅”长,丁丈反。少,诗照反。尝,一本作曾,才能反。
[疏]注“陆终”至“是宅”
正义曰:楚世家云:“陆终生子六人,圻剖而产焉。一曰昆吾,二曰参胡,三曰彭祖,四曰会人,五曰曹姓,六曰季连。季连,芊姓,楚其后也。”昆吾是楚之远祖之冗也。旧许是宅,昆吾尝居许地。许既南迁,故云“旧许是宅”其地此时属郑,故云“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哀十七年传:卫侯梦见人登昆吾之观,北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虚。”杜云:“今在濮阳城中。”盖昆吾居此二处,未知孰为先后也。
今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我若求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周不爱鼎,郑敢爱田?”王曰:“昔诸侯远我而畏晋,今我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子与有劳焉。诸侯其畏我乎?”对曰:“畏君王哉。是四国者,专足畏也,四国,陈、蔡、二不羹。远,于万反。羹音郎。乘,绳证反。与音预。
[疏]注“四国”至“不羹”
正义曰:刘炫以为楚语云:灵王城陈、蔡、不羹,使仆夫子晳问于范无宇曰:今吾城三国,赋皆千乘,亦当晋矣。诸侯其来乎?对曰:是三城者,岂不使诸侯之惕焉?彼再言三城,无四国也。纵使不羹有二,或当前后迁焉,非是并有二也。炫谓古四字积画,四当为三,以规杜过。今知不然者,以三之与四,古虽积画,错否难知,但今诸儒所注春秋传本并云四国,无作三者。国语是不传之书,何可执以为真而攻左氏?刘虽有所规,未可从也。
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工尹路请曰:“君王命剥圭以为鏚柲,鏚,斧也。柲,柄也。破圭玉以饰斧柄。剥,邦角反。鏚音戚。柲音祕。
[疏]“破圭玉以饰斧柄”
正义曰:斧柯长三尺,和氏之玉长一尺二寸。圭玉非为斧柄之物,故知破之为饰。
敢请命。”请制度之命。王入视之。析父谓子革:“吾子,楚国之望也!今与王言如响,国其若之何?”讥其顺王心如响应声。响,许丈反。应,应对之应。子革曰:“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以己喻锋刃,欲自摩厉以斩王之淫慝。慝,他得反。王出,复语。左史倚相趋过。倚相,楚史名。复,扶又反。倚,于绮反。徐其绮反。相,息亮反。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皆古书名。坟,扶云反。索,所白反,本又作素。
[疏]注“皆古书名”
正义曰:孔安国尚书序云:“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即谓上世帝王遗书也。”周礼: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郑玄云:“楚灵王所谓三坟、五典”是也。贾逵云:“三坟,三王之书。五典,五帝之典。八索,八王之法。九丘,九州亡国之戒。”延笃言张平子说:三坟,三礼,礼为大防。尔雅曰:坟,大防也。书曰:“谁能典朕三礼。”三礼,天、地、人之礼也。五典,五帝之常道也。八索,周礼八议之刑索,空空设之。九丘,周礼之九刑。丘,空也,亦空设之。马融说:三坟,三气,阴阳始生,天、地、人之气也。五典,五行也。八索,八卦。九丘,九州之数也。此诸家者,各以意言,无正验,杜所不信,故云“皆古书名”
对曰:“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穆王。肆,极也。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谋父,周卿士。祈父,周司马,世掌甲兵之职,招其名。祭公方谏游行,故指司马官而言。此诗逸。周行,如字,又下孟反。辙,直列反。祭,侧界反。招,常遥反,又音昭。父音甫。
[疏]注“谋父”至“诗逸”
正义曰:尚书酒诰云:“若畴圻父”是祈父为官名也。诗小雅有祈父之篇,其诗云:“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转子于恤。”毛传云:“祈父,司马也,职掌封圻之甲兵。”郑笺云:“此司马也,时人以其职号之,故曰祈父。”杜用彼说,故云祈父,司马,世掌甲兵之职也。祈既是官,故以招为其名。谓穆王之时,有司马之官,其名曰招也。祭公方谏游行,故指司马官而为言也。贾逵云:“祈,求也。昭,明也。言求明德也。”马融以圻为王圻千里。王者游戏,不过圻内。昭,明也。言千里之内,足明德。
王是以获没于祗宫。获没,不见篡弑。祗音支,又音祁。篡,初患反。弑,申志反。
[疏]“祗宫”
正义曰:马融云:圻内游观之宫也。杜不解,盖以为王离宫之名也。
臣问其诗而不知也。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王曰:“子能乎?”对曰:“能。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愔愔,安和貌。式,用也。昭,明也。焉能,于虔反。愔愔,一心反,徐于林反。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金玉,取其坚重。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言国之用民,当随其力任,如金冶之器,随器而制形。故言形民之力,去其醉饱过盈之心。冶音也。去,起吕反。
[疏]“其诗”至“之心”
正义曰:穆王之时,有祈父官,名招,即是司马官也,职掌兵甲,常从王行。祭公谏王游行,设言以戒司马也。言“祈招之愔愔”美其志性,安和愔愔然也。女当用此职掌,以明我王之德音也。思使我王之德度,用如玉然,用如金然,使之坚而且重,可宝爱也。若用民力,当随其所能,而制其形模。依此形模,用民之力,而无有醉饱盈溢之心也。以王之游行,必劳损民力,故令依法用之。
注“言国”至“之心”
正义曰:言国之用民,当随其力任,量其力之所堪而任用之,不使劳役过其所堪也。如金冶之器,随器而制形者,铸冶之家,将作器而制其模,谓之为形,今代犹名焉。用民之力,依模用之,故言形民之力也。食充其腹谓之饱,酒卒其量谓之醉。醉饱者,是酒食餍足过度之名也。穆王用民之力,不知餍足,故令去其醉饱过盈之心。
王揖而入,馈不食,寝不寐,数日。深感子革之言。馈,其位反。数,所主反。不能自克,以及于难。克,胜也。难,乃旦反。胜,升证反,又音升。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巳复礼,仁也。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乾谿?”晋伐鲜虞,因肥之役也。肥役在此年。
[疏]“克已复礼仁也”
正义曰:刘炫云:克训胜也,已谓身也。有嗜欲,当以礼义齐之。嗜欲与礼义交战,使礼义胜其嗜欲,身得归复于礼,如是乃为仁也。复,反也,言情为嗜欲所逼,巳离礼而更归复之。今刊定云,克训胜也,己谓身也,谓身能胜去嗜欲,反复于礼也。
p;[疏]注“者定”至“表著”
正义曰:著定,谓伫立定处,故谓朝内列位常处也。周礼司士:“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王南乡,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六仆从者,在路门之左,南面西上。”郑玄云:“此王日视朝事于路门外之位。”此是朝上之位,贵贱有定处也。“会有表”亦是位之定处。但“著”下言“定”则“表”亦是“定”故直言“会有表”耳。俗本“表”下有“旗”谬也。野会设表为位,亦当有物记处,如今之位版也。“谓之表著”者,杜意当以下文“表著之位”谓此也。刘炫谓下文有“著”有“表”二文不同,以“著定”为“朝有著”不得谓之“表著”而规杜氏。今知非者,杜意当以下“文会朝之言,必闻于表著”故于“朝有著”之文,并探下文“会有表”以配“著”故云“谓之表著”所以覆结下文,非谓“著”之一字,即名“表著”也。刘炫不达杜旨,而为规过,非也。
会有表,野会,设表以为位。
[疏]注“野会”至“为位”
正义曰:礼,诸侯建旂设旂以为表也。周礼司仪云:“将合诸侯,则令为坛三成,宫旁一门。”觐礼云:“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于宫,尚左,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旂而立。”郑玄云:“置于宫者,建之豫为其君见王之位也。诸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诸侯东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西阶之西,东面北上。诸子门东,北面东上。诸男门西,北面东上。尚左者建旂,公东上,侯先伯,伯先子,子先男,而位皆上东方也。诸侯入壝门,或左或右,各就其旂而立,王降阶南乡见之。”是天子于野会诸侯,设表以为位也。周礼大司马:中冬教大阅,门立四表,是以设表为位也。盟主之会诸侯,必亦旂表位。大夫聚会,亦应有以表位。但无文以言耳。
衣有襘,带有结。襘,领会。结,带结也。襘,古外反,说文云,带所结也。会朝之言,必闻于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视不过结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言以命之,容貌以明之,失则有阙。今单子为王官伯,而命事于会,视不登带,言不过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共,不昭不从,貌正曰共,言顺曰从。道音导,下同。
[疏]“言不过步”
正义曰:言声所闻,不过一步。
注“貌正”“曰从”
正义曰:洪范五事:“貌曰恭,言曰从。”其意云容貌当恭恪,言是则可从,是“貌正曰共,言顺曰从。”
无守气矣。”为此年冬单子卒起本。
[疏]“无守气”
正义曰:言无守身之气,将必死。
九月,葬齐归,公不慼。晋士之送葬者,归以语史赵。史赵曰:“必为鲁郊。”言昭公必出在郊野,不能有国。语,鱼据反。
[疏]“晋士”至“鲁郊”
正义曰:传称:文襄之制,夫人丧,士吊,大夫送葬。此言晋士送葬者,盖大夫来而士为介,未必士独行也。此士以公不慼语史赵,故特言士耳。“必为鲁郊”言昭公必为鲁人所逐而出在郊。
侍者曰:“何故?”曰:“归,姓也。不思亲,祖不归也。”姓,生也。言不思亲则不为祖考所归祐。祐音又。叔向曰:“鲁公室其卑乎!君有大丧,国不废蒐。谓蒐比蒲。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慼。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忌,畏也。君无慼容,不顾亲也。国不忌君,君不顾亲,能无卑乎?殆其失国。”为二十五年公孙于齐传。
冬,十一月,楚子灭蔡,用隐大子于冈山。蔡灵公之太子,蔡侯庐之父。冈音刚。庐,力吴反。
[疏]“用隐大子于冈山”
正义曰:此时楚以畜牲用之,无人为之作谥。必是蔡侯庐归国,乃追谥其父为隐耳。释例土地名冈山阙,不知其处。经言“以归,用之”必是楚地山也。
申无宇曰:“不祥。五牲不相为用,况用诸侯乎?五牲,牛、羊、豕、犬、鸡。为,于伪反,或如字。
[疏]“况用诸侯”
正义曰:世子虽未即位,以其父既死,则当君处,故以诸侯言之,甚之也。
注“五牲”至“犬鸡”
正义曰:尔雅以此五者并马为六畜,周礼谓之六牲。但马非常祭所用,故去马而以此五者当之。
王必悔之。”悔为暴虐。
十二月,单成公卒。终叔向之言。楚子城陈、蔡、不羹。襄城县东南有不羹城,定陵西北有不羹亭。羹旧音郎,汉书地理志作更字。
[疏]“不羹”
正义曰:古者羹臛之字音亦为郎,故鲁颂閟宫、楚辞招魂与史游急就篇羹与房、浆、糠为韵。但近世以来,独以此地音为郎耳。
使弃疾为蔡公。王问于申无宇曰:“弃疾在蔡,何如?”对曰:“择子莫如父,择臣莫如君。郑庄公城栎,而寘子元焉,使昭公不立。子元,郑公子。庄公寘子元于栎。桓十五年,厉公因之,以杀栎大夫檀伯,遂居栎,卒使昭公不安位而见杀。栎,力狄反。
[疏]注“子元”至“见杀”
正义曰:杜以子元为郑公子,曼伯与檀伯为二人。“庄公城栎,而置子元”又使檀伯为栎邑大夫,故厉公得因子元而杀檀伯。刘炫以为传言“城栎以置子元”当谓赐元以栎,则以元为栎邑之长。若其别有大夫,子元寄居于栎,便是城栎以置檀伯,何言“置子元”也?若厉公因子元以杀檀伯,则子元是栎邑之一夫耳,岂是庄公城栎之咎乎?且桓十五年传云“郑伯因栎人杀檀伯”不言因子元也。子元,郑之公子,不得为栎人也。郑玄云:子元即檀伯也。厉公杀檀伯,居栎,因栎之众逼弱昭公,使至杀死。案桓五年传云“子元请为左拒”即云“曼伯为右拒”则曼伯、子元,近是为一。以规杜氏。今知刘说非者,案晋封桓叔于曲沃,而以栾宾传之。郑使许叔居许,而以公孙获为佐。楚使大子建居城父,而以奋杨助之。并是一邑之内,而有二人。则“庄城栎而置子元”别有檀伯居栎,何为不可?子元共栎邑之人而纳厉公,但此因弃疾在蔡,故特指子元。桓十五年直明厉公之入,故总言栎人,辞有彼此,不可为怪。刘子元为曼伯。案隐五年传云:“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又下云“郑二公子败燕师于北制”是子元非曼伯也。刘妄规杜,非也。
齐桓公城穀,而寘管仲焉,至于今赖之。城穀在庄三十二年。臣闻五大不在边,五细不在庭。上古,金木水火土,谓之五官。玄鸟氏、丹鸟氏亦有五,又以五鸠鸠民,五雉为五工正,盖立官之本也。末世随事施职,是以官无常数。今无宇称习古言,故云五大也。言五官之长,专盛过节,则不可居边。细弱不胜任,亦不可居朝廷。
[疏]注“上古”至“朝廷”
正义曰:二十九年传曰:“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牧,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是上古金木水火土,谓之五官也。十七年传云:少皞氏“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是玄鸟、丹鸟亦有五也。彼传又云:“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数皆有五。盖古立官之本,以五为常。末世随事施职,是以官无常数,不复以五耳。今无宇称习古言,故云三大也。言五官之长,其人大大,专盛过节,则不可居边城,或将据边城以陵本国也。五官之长大细弱,则不胜其任,不能使威行于下,将为人所陵,亦不可居朝廷也。贾逵云:“五大谓大子、母弟、贵宠公子、公孙、累世正卿也。”郑玄云:“大子,晋申生居曲沃是也。母弟,郑共叔段居京是也。贵宠公子,若弃疾在蔡是也。贵宠公孙,若无知食渠丘是也。累世正卿,卫甯殖居蒲、孙氏居戚是也。五细,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也。不在庭,不当使居朝廷为政也。”此五大、五细,无宇唯言五耳,不知五者何谓,故先儒各自以意言之。虽杜之言亦无明证,正以彼不必通,故改之耳。
亲不在外,羁不在内。今弃疾在外,郑丹在内。襄十九年,丹奔楚。君其少戒。”王曰:“国有大城,何如?”对曰:“郑京、栎实杀曼伯,曼伯,檀伯也。厉公得栎,又并京。曼音万。
[疏]注“又并京”
正义曰:厉公并京,传无其事,正以京栎连言,故云又并京。
宋萧、亳实杀子游,在庄十二年。齐渠丘实杀无知,在庄九年。渠丘,今齐国西安县也,齐大夫雍廪邑。
[疏]注“在庄”至“廪邑”
正义曰:渠丘为雍廪之邑,传无其文。以彼传言“雍廪杀无知”此云“齐渠丘实杀无知”以此知渠丘是雍廪邑也。郑众以渠丘为无知之邑,无知不坐邑死,何以言渠丘杀无知?萧亳非子游之邑,渠丘不得为无知邑。
卫蒲、戚实出献公,蒲,甯殖邑。戚,孙林父邑。出献公在襄十四年。出,如字,徐音黜。若由是观之,则害于国。末大必折,折其本。尾大不掉,君所知也。”为十三年陈蔡作乱传。掉,徒吊反。
[疏]“则害”至“不掉”
正义曰:宋杀子游,齐杀无知,乃是赖得大邑,以讨篡贼。而谓之“害于国”者,以其能专废置,则是国害。天子之建诸侯,欲令蕃屏王室,诸侯之有城邑,欲令指挥从巳,不得使下邑制国都,故大城为国害也。“末大必折”以树方喻也。“尾大不掉”以畜兽喻也。楚语说此事云:“制城邑若体牲焉,自首领股肱,至于拇指毛脉,大能掉小,故变而不勤。”“夫边境者,国之尾也,譬之如牛马,处暑之既至,虻<雍虫}之既多,而不能掉其尾,臣惧之”
经十有二年,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三年,燕伯出奔齐。高偃,高傒玄孙,齐大夫。阳即唐,燕别邑。中山有唐县。不言于燕,未得国都。傒音奚。)
[疏]注“三年”至“国都”
正义曰:刘炫云:杜谱以偃与酀为一,亦云高傒玄孙。案襄二十九年传云:“敬仲曾孙酀”非玄孙也。今知非者,案世本:“敬仲生庄子,庄子生倾子,倾子之孙酀。”是偃为敬仲玄孙也。经言于阳,传言于唐,知阳即唐也。不言于燕,未得国都,与哀二年纳蒯聩于戚同。
三月,壬申,郑伯嘉卒。五同盟。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嘉以襄九年即位,其年盟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十六年于溴梁,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二十七年于宋,元年于虢,皆鲁、郑俱在,凡七。云“五”者,杜以其盟既多,故皆据君在盟会而言之。襄二十七年是大夫之盟,元年虢会读旧书,二者不数,故为五也。或可转写错误。
夏,宋公使华定来聘。定,华椒孙。
公如晋,至河乃复。晋人以莒故辞公。
五月,葬郑简公。三月而葬,速。楚杀其大夫成熊。传在葬简公上,经从赴。熊音雄。
秋,七月。
冬,十月,公子慭出奔齐。书名,谋乱故也。慭,鱼觐反;一读为整,工领反。
楚子伐徐。不书围,以乾谿师告。
[疏]注“不书”至“师告”
正义曰:传称“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楚子次于乾谿,以为之援”如传文则实围徐也,不书围者,不以所围之师告,以乾谿援师告也。
晋伐鲜虞。不书将帅,史阙文。将,子匠反。帅,所类反。
[疏]注“不书”至“阙文”
正义曰:十五年“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定四年“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二者皆书将帅,此独不书将帅,知是史阙,或是告辞略。史阙不得书,亦得言史阙文也。穀梁曰:“其曰晋,狄之也”“不正其与夷狄交伐中国,故狄称之也”贾、服取以为说。左氏无贬中国从夷狄之法。传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又曰“间携贰,覆昏乱,霸王之器也”鲜虞,夷狄也,近居中山,不式王命,不共诸夏,不事盟主,伐而取之,唯恐知力不足,焉有以夏讨夷,反狄中国?从此以后,用师多矣,何以不常狄晋,更复书其将也?杜以其言不通,故显而异之。
传十二年,春,齐高偃纳北燕伯款于唐,因其众也。(言因唐众欲纳之,故得先入唐。)
三月,郑玄公卒,将为葬除。除葬道。为,于伪反。及游氏之庙,游氏,子大叔族。将毁焉。子大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庸毁。用,毁庙具。
[疏]“执用”至“庸毁”
正义曰:用谓毁庙之具,若今锹、䦆之类也。庸亦用也。教其除道之徒,执所用作具以伫立,而无用即毁庙也。
曰:“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教毁庙者之辞。女音汝。既如是,子产乃使辟之。司墓之室,有当道者。简公别营葬地,不在郑先公旧墓,故道有临时迂直也。司墓之室,郑之掌公墓大夫徒属之家。迂音于,一音于。
[疏]“司墓之室”
正义曰:周礼墓大夫,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郑之司墓,亦当如彼。此是掌公墓大夫也。言“之室有当道者”则非司墓自家之室,故注以为“徒属之家”犹尚书注云:玄孙之亲言之,以见高祖、曾祖之弟,皆亲亲相似。
毁之,别朝而塴;塴,下棺。朝,如字。塴,北邓反,徐甫赠反。礼家作窆,徐验反,义同。
[疏]注“塴下棺”
正义曰:周礼作窆,礼记作封,此作塴,皆是葬时下棺于壙之事,而其字不同,是声相近,经篆、隶而字转易耳。
弗毁,则日中而塴。子大叔请毁之,曰:“无若诸侯之宾何?”不欲久留宾。子产曰:“诸侯之宾,能来会吾丧,岂惮日中?无损于宾,而民不害,何故不为?”遂弗毁,日中而葬。君子谓:“子产于是乎知礼。礼,无毁人以自成也。”惮,待旦反。
夏,宋华定来聘,通嗣君也。宋元公新即位。享之,为赋蓼萧,弗知,又不答赋。蓼萧,诗小雅。义取“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乐与华定燕语也。又曰:“既见君子,为龙为光”欲以宠光宾也。又曰:“宜兄宜弟,令德寿凯”言宾有令德,可以寿乐也。又曰:“和鸾雍雍,万福攸同”言欲与宾同福禄也。为,于伪反。蓼音六。乐音洛。
[疏]“为赋蓼萧”
正义曰:享燕之礼,自有常乐,今特云“为赋蓼萧”者,文四年“卫甯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注云:“非礼之常,公特命乐人以示意。”则知此亦特命乐人,所以尝试华定。
昭子曰:“必亡。宴语之不怀,怀,思也。宠光之不宣,宣,扬也。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将何以在?”为二十年华定出奔传。
[疏]“昭子”至“不受”
正义曰:不怀,不宣,不知,不受,皆据华定为文也。诗云“燕笑语兮”言定当思此笑语,与主相对也。诗云“为龙为光”定当应此宠光宣扬之也。诗云:“令德受凯”定当知已有德与否,须辞谢之也。诗云“万福攸同”定当受同福,荷君恩也。各准事而为之文。
齐侯、卫侯、郑伯如晋,朝嗣君也。晋昭公新立。
公如晋,亦欲朝嗣君。至河乃复。取郠之役,在十年。莒人愬于晋,晋有平公之丧,未之治也,故辞公。公子慭遂如晋。慭,鲁大夫。如晋不书,还不复会而奔,故史不书于策。
[疏]注“慭鲁”至“于策”
正义曰:此经书“公子慭出奔齐”名见于经,则慭是卿也。出奔既书于策,如晋亦应书之。今不书者,杜以宣十八年书“公孙归父如晋”“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传称:归父还至笙,闻公薨,乃“坛帷复命于介”然后出奔,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彼善之,故书甚去,又书其还。此慭知已谋泄,逃介而先,不复命于君,而还出奔,故史不书于策。言其为此,故不书其如晋也。刘炫云:杜以慭还不复命于介而奔,止可不书其还,何故如晋亦不书也?此盖谓君使臣聘,必当告庙,告庙乃得书于策。公归告复,不告使慭,故不书如晋。今删定,以为慭初欲谋乱鲁国,而往聘晋鲁人责其谋乱不复命,故贱而不录其聘也。出奔书者,荣其罪人斯得,故显而书之也。刘以为出聘不告庙,故不书,而规杜氏。案:不复命而奔,传有其事。公子慭不告庙,传无其文。以无文之事,妄规杜氏,非也。
晋侯享诸侯,子产相郑伯,辞于享,请免丧而后听命。简公未葬。相,息亮反,下同。
[疏]“子产”至“于享”
正义曰:僖九年“宋桓公卒,未葬,襄公会诸侯,故曰子。”是先君未葬,有从会之礼也。郑逼于楚,以固事晋,故父虽未葬,朝晋嗣君,不得已而行,于情可许也。诸侯相享,享必有乐,未葬不可以从吉,故辞享为得礼。
晋人许之,礼也。善晋不夺孝子之情。晋侯以齐侯晏,中行穆子相。穆子,荀吴。投壶,晋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淮,水名。坻,山名。淮,旧如字,四渎水也。学者皆以淮、坻之韵不切,云淮当为濰。濰,齐地水名。下称渑,亦是齐国水也。案,渑是齐水,齐侯称之。荀吴既非齐人,不应远举维水。古韵缓,作淮足得,无劳改也。坻,直疑反,徐直夷反;诗云“宛在水中曰坻”坻,水中高地也。
[疏]“投壶”正义曰:礼记有投壶之礼,其文无相者咒辞。此中行穆子与齐侯皆有言辞者,投之中否,似若有神,故设为此语。或可投时皆有言语,礼自不载之耳。伯瑕责穆子,唯言“壶何为焉,其以中为俊”责其“失辞”不云法不言,是投壶皆有言也。凡宴不射,即为投壶。投壶之礼,”壶去席二矢半“。司射执八筭,东面,投壶如射,三而止。其矢“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铺四指曰扶。扶,四寸也。“筭长尺二寸。壶颈脩七寸,腹脩五寸,口径二寸半,容斗五升。壶中实小豆焉,为其矢之跃而出也。”小豆取楷且坚。“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取其坚且重也。旧说,矢大七分。
注“淮水名坻山名”
正义曰:杜以淮为水名,当谓四渎之淮也。刘炫以为淮、坻非韵,淮当作濰,又以坻为水中之地,以规杜氏。今知不然者,以古之为韵,不甚要切,故诗云:“汎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又云:“为絺为绤,服之无斁。”仪、河,斁、绤,尚得为韵,淮、坻相韵,何故不可?此若齐侯之语,容可举齐地濰水。此是穆子在晋,何意举齐地水乎?又酒肉相对,多少相似。案尔雅:“小洲曰陼,小陼曰沚,小沚曰坻。”何得以坻之小地对淮之大水?故杜以坻为山名。刘炫又以山无名坻者,案楚子观兵于坻箕之山,坻非山乎?刘以此规杜失,非也。
寡君中此,为诸侯师。”中之。齐侯举矢曰:“有酒如渑,有肉如陵。绳水出齐国临淄县北,入时水。陵,大阜也。中,丁仲反,下及注同。渑音绳。时如字,本或作溡,音同。
[疏]注“渑水”至“阜也”
正义曰:释例云:“渑水出齐国临淄县北,经乐安博昌县南界,西入时水。”释地云:“大阜曰陵。”
寡人中此,与君代兴。”代,更也。更音庚。亦中之。伯瑕谓穆子伯瑕,士文伯。曰:“子失辞。吾固师诸侯矣,壶何为焉,其以中俊也?言投壶中,不足为俊异。齐君弱吾君,归弗来矣。”欲与晋君代兴,是弱之。“齐君弱吾”君轻吾君,以为弱也。穆子曰:“吾军帅彊御,卒乘竞劝,今犹古也,齐将何事?”言晋德不衰于古,齐不事晋,将无所事。帅,所类反。御,鱼吕反。卒,子忽反。乘,绳证反。公孙傁趋进曰:“日旰君勤,可以出矣。”以齐侯出。傁,齐大夫。传言晋之衰。傁,素口反;徐又所流反。旰,古旦反。
楚子谓成虎,若敖之馀也,遂杀之。成虎,令尹子玉之孙,与斗氏同出于若敖。宣四年,斗椒作乱,今楚子信谮而讬讨若敖之馀。
[疏]“成虎”
正义曰:经书熊,传言虎者,此人名熊,字虎。传言其字,经书其名,名字相覆,犹伯鱼名鲤。
或谮成虎于楚子,成虎知之而不能行。书曰:“楚杀其大夫成虎。”怀宠也。解经所以书名。
六月,葬郑简公。传终子产辞享,明既葬则为免丧。经书五月,误。
晋荀吴伪会齐师者,假道于鲜虞,遂入昔阳。鲜虞,白狄别种,在中山新市县。昔阳,肥国都,乐平沾县东有昔阳城。种,章勇反。沾,张廉反。韦昭音拈,字林他廉反。
[疏]注“鲜虞”至“阳城”
正义曰:宣十五年“晋师灭赤狄潞氏”十六年“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成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墙咎如”传曰“讨赤狄之馀焉”是赤狄已灭尽矣,知鲜虞与肥皆白狄之别种也。杜以昔阳为肥国之都,乐平沾县东有昔阳城,疑此为都也。下注云“巨鹿下曲阳县西南有肥累城”复疑肥国取彼肥为名也。刘炫以为齐在晋东“伪会齐师”当自晋而东行也。“假道鲜虞,遂入昔阳”则昔阳当在鲜虞之东也。今案乐平沾县在中山新市西南五百馀里,何当假道于东北之鲜虞,而反入西南之昔阳也?既入昔阳,而别言灭肥,则肥与昔阳不得为一,安得以昔阳为肥国之都也?昔阳即是肥都,何以复言钜鹿下曲阳有肥累之城,疑是肥名取于彼也?肥为小国,竟不必远,岂肥名取巨鹿之城,建都于乐平之县也?十五年“荀吴伐鲜虞,围鼓”杜云:“鼓,白狄之别。巨鹿下曲阳县有鼓聚。”炫谓肥、鼓并在巨鹿,昔阳即是鼓都,在鲜虞之东南也。二十二年传云晋荀吴“使师伪籴者,负甲以息于昔阳之门外,遂袭鼓,灭之。”则昔阳之为鼓都,断可知矣。今杜以昔阳为肥国都是者,以传云“遂入昔阳”即云“壬午灭肥”是因入而灭之,故云“昔阳,肥国都”也。昔阳既在“乐平沾县”而杜又云“巨鹿下曲阳县西南有肥累城”相去远者,以肥是本封之名,后迁于昔阳,犹若杞国本都陈留,后迁缘陵,郑本都京兆,后迁虢郐,与此何异?且昔阳今属廉州,去下曲阳道路非远,在中山南二百许里。刘炫自云肥之与鼓俱在曲阳,足知肥累城与昔阳不甚悬绝。刘意欲破杜,乃云乐平沾县在中山新市西南五百馀里,又自云昔阳鼓国都,与肥相近,在中山东南,是自相矛盾也。然鲜虞在北,昔阳在南,所以得假道鲜虞,遂入昔阳者,荀吴意欲灭肥,恐肥国防备,故从晋之北竟,伪欲东南而行,往会齐师,故先回路,假道鲜虞,南入昔阳,如汤之伐桀,迂路从陑,出其不意故也。且杜君土地例称“有者皆疑辞,故杜云“乐平沾县东有昔阳”是疑而不定。又且都县移动,古今不一,则晋时乐平沾县,何知不是今之昔阳?但肥都昔阳,与鼓相近。晋既灭得肥国,故二十二年息昔阳之门外,遂袭鼓而取之,昔阳非鼓都也。刘意好异闻,妄规杜过,非也。
秋,八月,壬午,灭肥,以肥子绵皋归。肥,白狄也。绵皋,其君名。巨鹿下曲阳县西有肥累城,为下晋伐鲜虞起。皋,古刀反。累,劣彼反,又力辄反。
周原伯绞虐其舆臣,使曹逃。原伯绞,周大夫原公也。舆,众也。曹,群也。绞,古卯反。
[疏]注“原伯绞周大夫”
正义曰:杜以原伯绞为周大夫,甘简公为周卿士,此无明据,以意言耳。
冬,十月,壬申,朔,原舆人逐绞而立公子跪寻,跪寻,绞弟。跪,求委反,又音诡。绞奔郊。郊,周地。
甘简公无子,立其弟过。甘简公,周卿士。过,古禾反,下之子过反。过将去成、景之族。成公、景公皆过之先君。去,起吕反。成、景之族赂刘献公。欲使杀过。刘献公亦周卿士,刘定公子。丙申,杀甘悼公,悼公即过。而立成公之孙䲡。䲡,平公。䲡音秋。丁酉,杀献太子之傅庾皮之子过。过,刘献公太子之傅。杀瑕辛于市,及宫嬖绰、王孙没、刘州鸠、阴忌、老阳子。六子,周大夫,及庾过,皆甘悼公之党。传言周衰,原、甘二族所以遂微。
季平子立而不礼于南蒯。蒯,南遗之子,季氏费邑宰。蒯,苦怪反。费,音秘。南蒯谓子仲:子仲,公子慭。“吾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室,季氏家财。子更其位,更,代也。更音庚,注同。我以费为公臣。”子仲许之。南蒯语叔仲穆子,且告之故。穆子,叔仲带之子叔仲小也。语以欲出季氏,以不见礼故。语,鱼据反,注同。季悼子之卒也,叔孙昭子以再命为卿。悼子,季武子之子,平子父也。传言叔孙之见命,乃在平子为卿之前。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十年,平子伐莒,以功加三命。昭子不伐莒,亦以例加为三命。
[疏]“季悼”至“为卿”
正义曰:悼子之卒不书于经,则是未为卿也。其卒当在武子之前。平子以孙继祖,武子卒后,即平子立也。传言悼子卒者,欲见昭子为卿,远在平子之先。
注“十年”至“三命”
正义曰:十年平子伐言,名书于经,即平子于时巳为卿矣。释例曰:“鲁之叔孙父兄再命而书于经,晋司空亚旅一命而经不书。”推此知诸侯之卿大夫,再命以上皆书于经;自一命以下大夫及士,经皆称人,名氏不得见也。刘、贾云春秋之序,三命以上乃书于经,颍氏以为再命称人。传云叔孙昭子“三命逾父兄”昭公十年,昭子始加三命。先此叔孙皆自见经,知所书皆再命也,是杜检传文知再命书名。平子伐莒书名,知其巳再命矣。平子伐莒克之,昭子不伐莒也,昭子无功而“更受三命”知平子“以功加三命”昭子“以例加为三命”也。
叔仲子欲构二家,欲构,使相憎。谓平子曰:“三命逾父兄,非礼也。”言昭子受三命,自逾其先人。
[疏]注“言昭”至“先人”
正义曰:礼记文王世子云:“其朝于公内朝”“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郑玄云:“治之,治公族之礼也,唯于内朝则然,其馀会聚之事,则与庶姓同。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不齿。不齿者,不在父兄行列中也。”彼言“三命不逾父兄”者,自谓在公内朝,位在父兄下耳,非谓不得受三命逾父兄也。“叔仲子欲构二家”因礼有“三命不逾父兄”之法,遂言“昭子受三命,自逾其先人”以此为非礼也。平子初得其言,不甚晓解,故使昭子令自贬黜。见昭子不服,乃自知其非,故“惧而归罪于叔仲子”也。昭子无兄,叔仲子引礼法,连言之耳。
平子曰:“然。”故使昭子。使昭子自贬黜。昭子曰:“叔孙氏有家祸,杀適立庶,故婼也及此。祸在四年。適,丁历反。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言因乱讨已,不敢辞。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著,位次。昭子朝而命吏曰:“婼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颇,偏也。颇,普何反。季孙惧,而归罪于叔仲子。故叔仲小、南蒯、公子慭谋季氏。慭告公,而遂从公如晋。慭,子仲。南蒯惧不克,以费叛如齐。子仲还及卫,闻乱,逃介而先。介,副使也。介音界。使,所吏反。及郊,闻费叛,遂奔齐。言及郊,解经所以书出。
[疏]注“言及”至“书出”
正义曰:凡言出奔,皆自内而出。文七年“晋先蔑奔秦”先在秦地,因即奔秦,故不言出也。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笙在鲁之竟外,故不言出也。此言“及郊”巳入鲁竟。传言“及郊”解经所以书“出”
南蒯之将叛也,其乡人或知之,过之而叹,乡人过蒯而叹。且言曰:“恤恤乎,湫乎,攸乎。恤恤,忧患。湫,愁隘。攸,悬危之貌。湫,子小反,徐又在酒反,一音秋。攸如字,徐以帚反。隘,于卖反。悬音玄,本又作县。
[疏]注“恤恤”至“之貌”
正义曰:释诂云:“恤,忧也。”故以恤恤为忧患之意也。湫是湫隘,故以湫为愁隘之意也。诗云“攸攸旆旌”故以攸为县之貌也,言南蒯之心若此。
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家臣而图人君之事,故言思深而谋浅,身近而志远。思,息嗣反,注同。
[疏]“深思”至“君图”
正义曰:“深思而浅谋”思虑深而知计浅,言其知小而谋大也。“迩身而远志”身卑近而志高远,言其越分以求通也。“家臣而君图”为家臣而谋君事,言其非已所当为也。上二句言其心,下一句指其事。为下句而发上句,故注倒言之。
有人矣哉!”言今有此人,微以感之。南蒯枚筮之,不指其事,泛卜吉凶。枚,武回反。泛,芳剑反。
[疏]“南蒯枚筮之”
正义曰:礼有衔枚,所衔之木大如箸也。今人数物云一枚,两枚,则枚是筹之名也。尚书大禹谟:舜禅禹,禹让不受,请帝“枚卜功臣,惟吉之从”孔安国云:“枚谓历卜之,而从其吉。”彼谓人下一筹,使历卜之也。此则不告筮者,以所筮之事,空下一筹,而使之筮,故杜云“不指其事,泛卜吉凶”也。或以为杜云“泛卜吉凶”谓枚雷总卜。曲礼云:“无雷同”是总众之辞也。今俗谚云“枚雷”则其义理或然也。
遇坤坤下坤上,坤。坤,苦门反。之比。,坤下坎上,比。坤六五爻变。比,毗志反,注同。曰:“黄裳元吉。”坤六五爻辞。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内温,忠也。坎险故彊,坤顺故温。彊而能温,所以为忠。
[疏]“以为大吉”
正义曰:筮遇比爻而辞云“黄裳元吉”南蒯自以为所谋之事必大吉。
注“坎险”至“为忠”
正义曰:坎彖云“习坎重险”是坎为险也。说卦云:“坤,顺也。”六五爻变则上体为坎,坎有险难,故为刚彊也。坤道和顺,故为温柔也。刚彊以御难,柔顺以事主,故外彊而能内温,所以为忠也。
和以率贞,信也。水和而土安正。和、正,信之本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言非黄。长,丁丈反。
[疏]注“水和”至“本也”
正义曰:坎为水,水性和柔。坤为土,土性安正。率,循也。贞,正也。用和柔之性,以循安正道。既和且正,信之本,故为信也。“故曰黄裳元吉”
正义曰:天下之事,虽则万端,总之诸法,大归忠信而已。能忠能信,无施不可。以有忠信,故曰“黄裳元吉”解此爻辞之意。
下不共,不得其饰。不为裳。事不善,不得其极。失中德。
[疏]注“失中德”
正义曰:极训为中。不得其忠,言其失中德也。此文以上二句类之,当云“善不极,不得为长”文不然者,惠伯之语虽反覆相叠,不可字字相对,随便而言,故与上不类。
外内倡和为忠,不相违也。倡,昌亮反。和,户卧反。率事以信为共,率犹行也。
[疏]注“率犹行也”
正义曰:率训循,循道而行,故率犹行也。
供养三德为善,三德,谓正直、刚克、柔克也。供,九用反。养,馀亮反。
[疏]注“三德”至“克也”
正义曰:洪范“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孔安国云:正直者“能正人之曲直”刚克者“刚能立事”柔克者“和柔能治”三者皆人之性也。刚则失之于彊,柔则失之于弱,故贵其能刚能柔,谓刚不苛酷,柔不滞溺也。“供养三德为善”者,刚则抑之,柔则进之,以志意供给长养之,使合于中道,各成其德,乃为善也。董遇注本为“共养”解云:“尽共,所以养成三德也。”
非此三者弗当。非忠、信、善不当此卦。当,如字,注同,或下浪反。
[疏]“黄中”至“弗当”
正义曰:既言爻为此辞之意,又解此辞所言之义也。五方则为五色,黄是中央之色也。衣裳所以饰身,裳是在下之饰也。元者,始也,首也,于物为初始,于人为头首,元是诸善之长也。五方之中,犹人之心中,心中不忠则不得其黄之召也。身体之下,犹名位之下,为下不共,则不得其裳之饰也。举事不善,则不得其善之中,言为事不中,则非善之长也。更覆言忠、共、善三者之义:“外内倡和为忠”言君在内,臣在外,君倡臣和,不相乖违,是名为忠也。行事以信,无有虚诈,是名为共也。人之为德,有正直、刚柔、供养,此三者之德,使其德无愆,乃名为善也。非此三者,忠也,共也,善也,则于此卦不当也。不当此卦,虽吉不可。
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夫易,犹此易,谓“黄裳元吉”之卦。问其何事,欲令从下之饰。夫音扶,注同。令,力呈反。
[疏]“且夫”至“未也”
正义曰:且夫易,谓此“黄裳元吉”之易也,唯可以占忠信之事,不可以占危险之事也。问南蒯今将欲为何事也,且可饰乎,言此易所占,唯且可为在下之饰乎,不可为馀事也。中美能黄,忠则黄也。上美为元,善则元也。下美则裳,共则裳也。忠、善、共三者皆成,可如此筮之言吉也。三者犹有所阙,筮虽吉,未可用也。
注“夫易”至“之饰”
正义曰:惠伯指论此卦而言夫易,非是漫言易,故知夫易犹言此易,谓此“黄裳元吉”之易卦也。险谓危险,言此卦不可以占危险之事。心疑南蒯事险,故问将何事也,且可为下之饰也,欲令南蒯从下之饰为共。
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参美尽备,吉可如筮。参,七南反,又音三。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有阙,谓不参成。将適费,饮乡人酒。南蒯自其家迁適费。饮,于鸩反。乡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乎!言南蒯在费,欲为乱,如杞生于园圃,非宜也。杞,世所谓枸杞也。圃,布古反。杞音纪。枸音苟,本又作狗。从我者子乎,子,男子之通称。言从己可不失今之尊。称,尺证反。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邻犹亲也。倍音佩。已乎巳乎,非吾党之士乎!”巳乎巳乎,言自遂不改。
[疏]“乡人”至“士乎”
正义曰:乡人以南蒯季氏家臣,而欲反害季氏,故为歌以感切之也。圃者,所以殖菜蔬也。杞非可食之物,我有圃生之杞,以喻南蒯在费,欲为乱也。若能从我之言,不为乱者,是为子也。子者,男子之美称,不失尊贵,得为子也。去我而背叛者,鄙贱之行也。倍其邻近者,耻恶之事也。若巳乎巳乎,自遂其心,不肯改者,则不复是吾党之士乎!释木云:“杞,枸檵,舍人曰:“枸杞也。”
注“巳乎”至“不改”
正义曰:杜此解原南蒯之意。蒯君云此事巳乎巳乎,自遂其心,如不肯改,则此南蒯非复是吾党之士也。服虔云:己乎,决绝之辞,则谓歌者自言己意,可巳乎巳乎,此南蒯今巳非是吾党之士。
平子欲使昭子逐叔仲小。欲以自解说。小闻之,不敢朝。昭子命吏谓小待政于朝,曰:“吾不为怨府。”言不能为季氏逐小,生怨祸之聚。为明年叔弓围费传。为,季,于伪反,下同。
楚子狩于州来,狩,冬猎也。狩,本亦作守,同,手又反,注同。次于颍尾,颍水之尾在下蔡。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五子,楚大夫。徐,吴与国,故围之以逼吴。潘,普干反。督音笃,本亦作裻。嚣,五刁反,徐许骄反。楚子次于乾谿,在谯国城父县南。以为之援。雨雪,王皮冠,秦复陶,秦所遗羽衣也。援,于眷反。雨,于付反。王皮冠,一本作楚子皮冠。复音服,一音福。陶,徒刀反。遗,唯季反。
[疏]注“秦所遗羽衣”
正义曰:文在冠下舄上,知是衣也。目之以秦,明是秦所遗也。冒雪服之,知是毛羽之衣,可以御雨雪也。
翠被,以翠羽饰被。被,普义反,注及下同。豹舄,以豹皮为履。舄音昔。执鞭以出,执鞭以教令。鞭,必绵反,注或革旁作更者,五孟反,非也。仆析父从。楚大夫。析,星历反,从,才用反。
[疏]“翠被”
正义曰:释鸟云:“翠,鹬。”樊光云:“青羽,出交州。”李巡曰:“其羽可以饰物。”郭璞曰:“似燕,绀色,生郁林。郑子臧好鹬冠,以此鸟之羽饰冠。”“仆析父从”
正义曰:刘炫以为仆析父从右尹子革夕见于王,为下与革语张本,以规杜。今知不然者,若仆析父共子革二人同时见王,王与之语,则二人并在,子革独对,传应云子革对曰,不得直云“对”故杜以为右尹子革将夕,故下即云“对”事理分明。刘妄规杜过,非也。
右尹子革夕,子革,郑丹。夕,莫见。莫音暮。见,贤遍反。王见之,去冠被舍鞭。敬大臣。去,起吕反。舍音舍。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楚始封君。绎音亦。
[疏]注“楚始封君”
正义曰:此与吕级、王孙牟、燮父、禽父,杜所注者,皆是世家文也。燮父、禽父,亦王孙。传于牟言王孙,燮、禽亦蒙之。
与吕级、齐太公之子丁公。级音急,本亦作伋。王孙牟、卫康叔子康伯。燮父、晋唐叔之子。燮,素协反。父音甫,下同。禽父,周公子伯禽。并事康王。康王,成王子。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四国,齐、晋、鲁、卫。分,珍宝之器。分,扶问反,下及注皆同。
[疏]注“四国”至“之器”
正义曰:书序云:“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旅獒云:“明王慎德,四夷咸宾,无有远迩,毕献方物,惟服食器用。王乃昭德之,致于异姓之邦,无替厥服。分宝玉于伯叔之国,时庸展亲。”鲁语云:“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是言诸侯皆得天子之分器也。定四年传称:分鲁公以“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分康叔以“大吕”之锺。分唐叔以“密须之鼓”、“阙巩”之甲“沽洗”之锺。其齐之所得,则无以言之。
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在新城沄乡县南。辟,匹亦反。沶音市,又音示。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桃弧、棘矢,以御不祥。言楚在山林,少所出有。筚音必。蓝,力甘反。缕,力主反。莽,武党反。跋,蒲末反。共音恭。御,鱼吕反。齐,王舅也。成王母,齐大公女。晋及鲁、卫,王母弟也。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今周与四国,服事君王,将唯命是从,岂其爱鼎!”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陆终氏生六子,长曰昆吾,少曰季连。季连,楚之祖,故谓昆吾为伯父。昆吾尝居许地,故曰“旧许是宅”长,丁丈反。少,诗照反。尝,一本作曾,才能反。
[疏]注“陆终”至“是宅”
正义曰:楚世家云:“陆终生子六人,圻剖而产焉。一曰昆吾,二曰参胡,三曰彭祖,四曰会人,五曰曹姓,六曰季连。季连,芊姓,楚其后也。”昆吾是楚之远祖之冗也。旧许是宅,昆吾尝居许地。许既南迁,故云“旧许是宅”其地此时属郑,故云“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哀十七年传:卫侯梦见人登昆吾之观,北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虚。”杜云:“今在濮阳城中。”盖昆吾居此二处,未知孰为先后也。
今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我若求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周不爱鼎,郑敢爱田?”王曰:“昔诸侯远我而畏晋,今我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子与有劳焉。诸侯其畏我乎?”对曰:“畏君王哉。是四国者,专足畏也,四国,陈、蔡、二不羹。远,于万反。羹音郎。乘,绳证反。与音预。
[疏]注“四国”至“不羹”
正义曰:刘炫以为楚语云:灵王城陈、蔡、不羹,使仆夫子晳问于范无宇曰:今吾城三国,赋皆千乘,亦当晋矣。诸侯其来乎?对曰:是三城者,岂不使诸侯之惕焉?彼再言三城,无四国也。纵使不羹有二,或当前后迁焉,非是并有二也。炫谓古四字积画,四当为三,以规杜过。今知不然者,以三之与四,古虽积画,错否难知,但今诸儒所注春秋传本并云四国,无作三者。国语是不传之书,何可执以为真而攻左氏?刘虽有所规,未可从也。
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工尹路请曰:“君王命剥圭以为鏚柲,鏚,斧也。柲,柄也。破圭玉以饰斧柄。剥,邦角反。鏚音戚。柲音祕。
[疏]“破圭玉以饰斧柄”
正义曰:斧柯长三尺,和氏之玉长一尺二寸。圭玉非为斧柄之物,故知破之为饰。
敢请命。”请制度之命。王入视之。析父谓子革:“吾子,楚国之望也!今与王言如响,国其若之何?”讥其顺王心如响应声。响,许丈反。应,应对之应。子革曰:“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以己喻锋刃,欲自摩厉以斩王之淫慝。慝,他得反。王出,复语。左史倚相趋过。倚相,楚史名。复,扶又反。倚,于绮反。徐其绮反。相,息亮反。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皆古书名。坟,扶云反。索,所白反,本又作素。
[疏]注“皆古书名”
正义曰:孔安国尚书序云:“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即谓上世帝王遗书也。”周礼: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郑玄云:“楚灵王所谓三坟、五典”是也。贾逵云:“三坟,三王之书。五典,五帝之典。八索,八王之法。九丘,九州亡国之戒。”延笃言张平子说:三坟,三礼,礼为大防。尔雅曰:坟,大防也。书曰:“谁能典朕三礼。”三礼,天、地、人之礼也。五典,五帝之常道也。八索,周礼八议之刑索,空空设之。九丘,周礼之九刑。丘,空也,亦空设之。马融说:三坟,三气,阴阳始生,天、地、人之气也。五典,五行也。八索,八卦。九丘,九州之数也。此诸家者,各以意言,无正验,杜所不信,故云“皆古书名”
对曰:“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穆王。肆,极也。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谋父,周卿士。祈父,周司马,世掌甲兵之职,招其名。祭公方谏游行,故指司马官而言。此诗逸。周行,如字,又下孟反。辙,直列反。祭,侧界反。招,常遥反,又音昭。父音甫。
[疏]注“谋父”至“诗逸”
正义曰:尚书酒诰云:“若畴圻父”是祈父为官名也。诗小雅有祈父之篇,其诗云:“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转子于恤。”毛传云:“祈父,司马也,职掌封圻之甲兵。”郑笺云:“此司马也,时人以其职号之,故曰祈父。”杜用彼说,故云祈父,司马,世掌甲兵之职也。祈既是官,故以招为其名。谓穆王之时,有司马之官,其名曰招也。祭公方谏游行,故指司马官而为言也。贾逵云:“祈,求也。昭,明也。言求明德也。”马融以圻为王圻千里。王者游戏,不过圻内。昭,明也。言千里之内,足明德。
王是以获没于祗宫。获没,不见篡弑。祗音支,又音祁。篡,初患反。弑,申志反。
[疏]“祗宫”
正义曰:马融云:圻内游观之宫也。杜不解,盖以为王离宫之名也。
臣问其诗而不知也。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王曰:“子能乎?”对曰:“能。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愔愔,安和貌。式,用也。昭,明也。焉能,于虔反。愔愔,一心反,徐于林反。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金玉,取其坚重。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言国之用民,当随其力任,如金冶之器,随器而制形。故言形民之力,去其醉饱过盈之心。冶音也。去,起吕反。
[疏]“其诗”至“之心”
正义曰:穆王之时,有祈父官,名招,即是司马官也,职掌兵甲,常从王行。祭公谏王游行,设言以戒司马也。言“祈招之愔愔”美其志性,安和愔愔然也。女当用此职掌,以明我王之德音也。思使我王之德度,用如玉然,用如金然,使之坚而且重,可宝爱也。若用民力,当随其所能,而制其形模。依此形模,用民之力,而无有醉饱盈溢之心也。以王之游行,必劳损民力,故令依法用之。
注“言国”至“之心”
正义曰:言国之用民,当随其力任,量其力之所堪而任用之,不使劳役过其所堪也。如金冶之器,随器而制形者,铸冶之家,将作器而制其模,谓之为形,今代犹名焉。用民之力,依模用之,故言形民之力也。食充其腹谓之饱,酒卒其量谓之醉。醉饱者,是酒食餍足过度之名也。穆王用民之力,不知餍足,故令去其醉饱过盈之心。
王揖而入,馈不食,寝不寐,数日。深感子革之言。馈,其位反。数,所主反。不能自克,以及于难。克,胜也。难,乃旦反。胜,升证反,又音升。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巳复礼,仁也。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乾谿?”晋伐鲜虞,因肥之役也。肥役在此年。
[疏]“克已复礼仁也”
正义曰:刘炫云:克训胜也,已谓身也。有嗜欲,当以礼义齐之。嗜欲与礼义交战,使礼义胜其嗜欲,身得归复于礼,如是乃为仁也。复,反也,言情为嗜欲所逼,巳离礼而更归复之。今刊定云,克训胜也,己谓身也,谓身能胜去嗜欲,反复于礼也。